一、招标条件 塔城市污水管网(一期)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经由塔市发改项目[2021] 19号、塔市发改项目[2021] 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塔城市污水管网(一期)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塔城市上塔斯肯村、德日则加甫克村、一号路(老污水厂—G219)、零星街道。 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道12837米,管径DN300-DN800,检查井396座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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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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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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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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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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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2021060735200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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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污水管网(一期)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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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污水管网(一期)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范围: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编制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等服务,设计年限内提供技术服务。 ②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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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 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②.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C)证,现阶段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能力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水排水)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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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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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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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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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恒晟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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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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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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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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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文化路25号丝路创业基地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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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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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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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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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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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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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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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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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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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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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9016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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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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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901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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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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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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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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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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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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