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8 16:53信息来源:
发包公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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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4152300100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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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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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承包人必备的资格条件(限已加入舒城县政府性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诚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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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022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永丰小区广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经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意,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预承包人必须现场提供发包人的推荐函参加发包会,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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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包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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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 |
开发区2022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永丰小区广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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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移中心(2022)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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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包人 |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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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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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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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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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规模 |
控制价712720.1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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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划工期 |
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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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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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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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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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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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截止发包会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承包人须在承包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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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 (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承包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发包会时间);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在发包会现场提供项目负责人在预承包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 ①近半年指自发包会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②截止发包会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 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在发包会现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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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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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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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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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发包会时间(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0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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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工程发包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预承包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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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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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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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舒城县境内 |
地址: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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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主任 |
联系人: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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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8175095356 |
电话: |
0564-8626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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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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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发包会时须委托代理人到场。 2、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发包会现场: 2.1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提供原件) 2.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证、项目负责人社保交纳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或原件) 发包会现场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证明资料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如提供虚假、伪造证书、证明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承包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登记备案。 4、本工程承包保证金 1万元,承包保证金必须在发包会截止时间前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承包资格;如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格式应符合发包文件的要求。 5、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人提供承包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6、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预承包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2时 00 分,发包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7时 00 分;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发包文件的所有条款。 7、预承包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详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栏)。 8、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的 2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发包文件规定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由发包人负责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管理。 9、委托代理人在参加发包会时,需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指采集时间至发包会时间间隔不超过48小时,报告没有显示采集时间的,以检测时间为开始时间),未提供的,发包人将拒绝其参加发包会。 10、委托代理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发包会,其承包文件将予以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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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机构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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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告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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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