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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光明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特制定本计划。

一、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投资结构,持续加大对社会民生保障、城市品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投资力度,促进有效投资合理增长。全年区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326个项目,项目总投资514亿元,安排投资计划规模61亿元,计划已全部下达,下达率100%,在市区财政“过紧日子”的背景下,为光明区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22年各重点领域投资完成情况如下:是公共服务提质发展。全年完成投资31.0亿元,华夏中学、星河小学等7所学校建成投入使用,新增学位万余个,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三甲”正式揭牌,加快推进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新院、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年完成投资12.4亿元,华裕路、光明大街等道路完工并顺利通车,光明中心区“三横两纵”路网初见雏形,辖区交通体系更加通达,稳步推进根玉路改造工程、第五批天然气改造普及工程等项目建设。三是生态环境固本提质。全年完成投资5.6亿元,光明区存量排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松白工业园排涝泵站等项目完工,完成小区、城中村正本清源改造1355个,新建排水管网1449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4.5万吨/天。四是公共安全保障加速提升。全年完成投资3.8亿元,东周、圳美等6个消防站完工并投入使用,消防救援能力显著增强,稳步推进光明环境园项目红线外边坡治理工程、马田派出所等项目建设。五是城市品质持续改善。全年完成投资3.6亿元,完成明湖城市公园、百花园等八大公园建设,为市民群众创造宜居宜业生活环境;加快推进虹桥公园(二期)工程、科学公园等项目建设。

二、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的重大机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聚焦光明区“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加快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科研经济先行地、创新人才集聚地,坚持“保续建、保投产、促新开、增固投”工作方针,充分考虑经济发展阶段和区级财政承受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难事、急事,发挥政府投资的关键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安排原则

1.坚持重点任务优先。锚定“三地”建设总体目标,对接“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按照“有保有压,提质增效”总体资金安排思路,把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上级有考核、公共安全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项目优先纳入计划。

2.坚持民生保障优先。坚持以“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的“民生七有”为导向,在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建设资金需求,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3.坚持产业发展优先。围绕全市“20+8”产业布局完善光明相关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提升道路交通、地下管网、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水平,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投资规模

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305个,项目总投资571亿元,年度投资规模80亿元。

(四)投资结构

1.按项目类型划分

2023年政府投资计划安排项目305个,其中:续建项目161个,安排计划约56.4亿元,资金占比为70.5%;新开工项目93个,安排计划约14.3亿元,资金占比为17.9%;前期项目50个,按惯例不单列安排计划资金;切块资金约9.3亿元,用于打包保障结算项目、前期项目及储备项目计划需求,资金占比为11.6%。

2.按行业领域划分

2023年光明区政府投资重点投向市政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城市治理三大领域,投资约68.6亿元,占年度投资规模的85.7%,其他领域安排11.4亿元,占年度投资规模的14.3%。

——市政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4.7亿元,占比30.8%,其中:

道路交通领域安排14.3亿元,主要保障根玉路(南环大道-玉环路)改造工程、长春北路(振兴路-龙大路)市政工程、二十四号路(四十二号路-观光路)市政工程、十三号路(六十一号路—观光路)市政工程等130个项目;

环保水务领域安排8.3亿元,主要保障光明区存量排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公明片区水质及水务设施安全保障工程、楼村水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等33个项目;

电力燃气领域安排2.1亿元,主要保障第五批管道天然气改造普及工程、光明区提升电网供电保障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电缆沟建设工程等20个项目。

——公共服务安排资金32.5亿元,占比40.6%,其中:

教育领域安排11.1亿元,主要保障光明区荣胜小学(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光明区田寮中学(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长圳学校改扩建工程等34个项目;

社会建设领域安排7.5亿元,主要保障凤凰牛场周边地块拆迁安置房、光明科学城拆迁安置房、光明区红坳人才房配套工程等3个项目;

卫生领域安排8.6亿元,主要保障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新院项目、光明区妇幼保健院项目等3个项目;

文体领域安排5.3亿元,主要保障深圳国际美术馆(暂定名)、光明区文化艺术中心(城市规划展览馆)等11个项目。

——城市治理安排资金11.4亿元,占比14.3%,其中:

公园绿化领域安排5.4亿元,主要保障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工程、虹桥公园(二期)工程、地铁6号线支线绿化恢复工程等27个项目;

公共安全领域安排4.3亿元,主要保障光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建设工程、光明环境园项目红线外边坡治理工程等22个项目;

城市管理领域安排1.7亿元,主要保障华夏二路道路功能完善项目、西田片区功能完善项目、时间谷片区活化及功能完善项目等12个项目。

——党政机关、信息化及其他安排资金11.4亿元,占比14.3%,其中:

党政机关领域安排1.8亿元,主要保障光明区档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光明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

信息化领域安排0.3亿元,主要保障光明区全科网格智慧化平台项目、光明区大平安数据平台(二期)项目等6个项目;

切块资金安排9.3亿元,主要包括项目前期经费、工程结算款及调节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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