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AH2光束灯
套
AH2
(见附图)
广州恒之光光电照明设备厂
16
16040
256640
/
2
T2防眩光投光灯1
T2
广东优建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458
536
245488
3
T3防眩光投光灯2
T3
14
1730
24220
4
T4防眩光投光灯3
T4
127
815
103505
5
T5瓦楞灯
T5
2232
248
553536
6
T7防眩光投光灯4
T7
256
218
55808
7
T8染色灯
T8
30
6156
184680
8
TY投影机及恒温箱
TY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5900
663600
9
L1线型洗墙灯1
米
L1
深圳市至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90
307
150430
10
L2线型洗墙灯2
L2
1890
228
430920
11
L3线型洗墙灯3
L3
110
317
34870
12
L4线型洗墙灯4
L4
303
75144
13
WS雾森系统
WS
深圳市南水灌溉科技有限公司
15870
31740
配电箱
台
304不锈钢、IP54,非标定制(含配件、电器元件及供电调试)
定制
19051
266714
配电箱回路不同,按照总价均分
15
LED开关电源350W
DC24V/350W 防雨开关电源/抗紫外线/抗冻/防腐蚀/耐高温/室外配防雨盒
北京恒泰明纬科技有限公司
229
385
88165
开关电源箱
开关电源箱(320×180×100mm)-室外挂墙式IP54,热镀锌喷塑,(含电器元件)
260
59540
17
电力电缆ZC-YJV-4X25+1X16
ZC-YJV-4X25+1X16
北京宝联信线缆有限公司
120
137
16440
18
电力电缆ZC-YJV-5x10
ZC-YJV-5x10
956
69
65964
19
电力电缆ZC-YJV-3x10
ZC-YJV-3x10
462
40.3
18618.6
20
电力电缆ZC-YJV-5x6
ZC-YJV-5x6
501
42.6
21342.6
21
电力电缆ZC-YJV-3x6
ZC-YJV-3x6
753
30.3
22815.9
22
电力电缆ZC-YJV-3x4
ZC-YJV-3x4
7560
20.6
155736
23
护套软电线RVV-2*4
RVV-2*4
5413
11.3
61166.9
24
EIB总线RVSP-2x2x0.8
RVSP-2x2x0.8
北京亿安可迅科技有限公司
500
10.5
5250
25
PE管PE50
PE50
国标/国产优质
2160
26
PE管PE40
PE40
1518
15.5
23529
27
PE管PE32
PE32
1154
13.4
15463.6
28
PE管PE25
PE25
75600
29
PE管PE20
9.8
53047.4
可挠性金属导管KZ17(壁厚按国标,表面喷涂与安装面颜色一致)
KZ17
230
4600
31
控制箱600x1400x400
600x1400x400
2000
10000
32
交换机TCP/IP,8口
T-LINK
2600
13000
33
脱机主控器(含所有主控软件及硬件设备)
脱机主控器
灯具厂家定制
3400
17000
34
LED分控器8路输出 标准DMX512-A
3200
41600
35
信号放大器支持标准DMX512-A协议
个
350
10500
36
控制线缆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
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
爱谱华顿
1963
5.4
10600.2
37
PE20
19237.4
……
合计报价
3888671.6
交货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安装完毕。
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合格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