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任泽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业务办理室、吊唁厅、遗体处理间)施工变更公告
金额
230.0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6371001
预算金额230.02万元
招标公司邢台市任泽区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辉志0319-32151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任泽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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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1000075056371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任泽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业务办理室、吊唁厅、遗体处理间)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6371001G03 | ||||||||||||||||||||||||||||||||||||||||
原公告内容: | |||||||||||||||||||||||||||||||||||||||||
任泽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业务办理室、吊唁厅、遗体处理间)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任泽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3】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邢台市任泽区定浚路38号。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建业务办理室、吊唁厅、遗体处理间,业务办理室建筑面积291.4平方米,建筑高度4.65米,地上1层,地下1层,地下室面积59.2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吊唁厅建筑面积288.20平方米,建筑高度6.15米,地上1层,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遗体处理间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建筑高度4.65米,地上1层,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3) 合同估算价:2300299.03 元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5)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经勘查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审定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是否有不良记录进行网上查询: (1) 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 分);(2)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黑名单) http://zfcxjst.hebei.gov.cn/;(3)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http://zjj.xingtai.gov.cn/)(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4) 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3其他要求:(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标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 “盲评”方式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3 00:00至2023-10-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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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因项目部分内容发生变更,开标时间推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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