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分行本部及广州地区法律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GD240400/01/CLF0124GZ06QY61)
一、 中标人信息:
标段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
中标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广东实德律师事务所、广东三民律师事务所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
标段二:特殊法律纠纷类
中标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
标段三:小额法律纠纷批量代理类
中标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广东金凡律师事务所、广东创杰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
二、 其他: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委托,就省分行本部及广州地区法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D240400/01/CLF0124GZ06QY6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项目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 招标内容:标段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标段二:特殊法律纠纷类;标段三:小额法律纠纷批量代理类;
2、 评审日期: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2日
3、 中标候选人信息
标段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是否接受本标段收费标准(具体详见标段一价格部分评审) | 合同确定的采购数量 |
标段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 | 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3年 |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实德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三民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标段二:特殊法律纠纷类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是否接受本标段收费标准(具体详见标段二价格部分评审) | 合同确定的采购数量 |
标段二:特殊法律纠纷类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3年 |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标段三:小额法律纠纷批量代理类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是否接受本标段收费标准(具体详见标段三价格部分评审) | 合同确定的采购数量 |
标段三:小额法律纠纷批量代理类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3年 |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金凡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创杰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天地正(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予以公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则不予受理。
如在公示期内无异议,上述各标段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各标段中标人。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23楼
联 系 人:谭女士/刘女士/张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160/140/106
电子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