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医院节能减排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1日
洞口县人民医院的洞口县人民医院节能减排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洞口县人民医院节能减排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洞口财采计【2023】000227
3、采购项目代理编号:XJGZ-2023-CG(DK)-02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 ¥1920000.00
( )支持预付款(√)不支持预付款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30000.00元;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洞口县人民医院节能减排服务采购项目 | 洞口县人民医院节能减排服务 | 服务期限1+2(合计三年) | 1项 | 1920000.00 | 192000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得、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 12 月 11 日起至2023年 12 月 18 日止,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湘军公正(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分公司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龙山社区洞山桥头班力仕二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领取磋商文件等资料。
注:近3个月为2023年9月-11月。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 12 月 22 日09 时 30 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洞口县文昌街道龙山社区蔡锷路洞山桥上班力仕二楼
七、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洞口县人民医院
地 址:洞口县文昌街道
联系人:舒先生
电 话:17773920233
邮 编:422300
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湘军公正(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洞口分公司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龙山社区洞山桥头班力仕二楼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6673953419
邮 编:422300
电子邮箱:1120854661@qq.com
附件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 中型口 小型口 微型口
口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