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2
公告正文
屏山县烈士陵园迁建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屏山县烈士陵园迁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发改审批〔2022〕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移民专项资金、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审批〔2022〕1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寺坪村。
2.3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2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包括值班室、公共厕所、展陈馆、历史长廊、纪念碑、烈士墓、烈士英名墙、浮雕、配套用房、停车位及市政附属设施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确认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22年6月30日前完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完成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不得与施工单位业绩重复)。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29 09:00至2022-12-0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ybsggzyjyxx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20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22 09: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ybsggzyjyxx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特别提示事项: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5201311、8221975)。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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