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艾希机械对外合作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号2号901自编903-905室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
法定代表人 | 李广银 | 成立时间 | 1999-12-30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00000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000719288316R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模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风机、风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木材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衡器销售;紧固件销售;轮胎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化肥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竹制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电工器材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光缆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灯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乐器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鞋帽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
职工人数 | 22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36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51 | ||
2 | 李为民 | 9 | ||
3 | 黄茜明 | 5 | ||
4 | 郑伟 | 4 | ||
5 | 温艾华 | 3 | ||
6 | 冯婉媚 | 3 | ||
7 | 丁炽文 | 2.5 | ||
8 | 冯克 | 2 | ||
9 | 孙小茹 | 2 | ||
10 | 胡嘉陵 | 1 | ||
11 | 其他26位股东 | 17.5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2999.000000 | 139.000000 | 101.00000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1673.000000 | 11023.000000 | 650.000000 | ||
审计机构 | 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11-30 | 46238.000000 | 38.000000 | 30.00000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1316.000000 | 10727.000000 | 589.000000 | |
备注 | ||||
重要信息披露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实收资本为300万元。其中,转让方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53万元,实缴出资153万元。其他股东出资情况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3.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4.关于标的企业人员安置,根据《广东艾希机械对外合作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会议决议》(粤艾希职工【2024】01号),本项目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员工劳务关系续存。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1097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4CDAA5B0305)及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 |||
合作机构信息 |
二、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4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徐佳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0000470P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广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4-09-04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中国重机托管企业中机对外所持 广东艾希股权退出方案的批复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412.7838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元) | 1230000 |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32024GD0000126+保证金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挂牌信息 | 信息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6个周期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3883022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gduaee.com/ |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