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
金额
14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232323041200069001001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招标公司呼图壁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先生175915111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四期)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652323230412000690010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四期)施工总承包)已由 (呼图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资(2023)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呼图壁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四期)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园户村镇、石梯子乡新建道路17.784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道路两侧路肩及无底渠硬化。
2.1.1建设地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内
2.1.2建设规模: 在园户村镇、石梯子乡新建道路17.784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道路两侧路肩及无底渠硬化。
2.1.3总投资额: 14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367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日历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
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
2.1.5 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①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设计]给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并且[设计]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需提供与本项目施工、设计内容相符专业的人员岗位证或职称证及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安全员具备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即可。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承揽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为准;
(2)施工业绩:承揽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表扫描件为准。
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或总承包(EPC类)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3.7.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单位注册,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若施工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7.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
3.7.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需提供与本项目施工、设计内容相符专业的人员岗位证或职称证及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安全员具备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即可。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投标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3.9、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10、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
(3)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4月17日11时00分至2023年5月8日11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8日11时00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房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0994-2381722(昌吉州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
0994-4503124(呼图壁县招投标管理所)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呼图壁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地 址: 呼图壁县 地 址: 乌鲁木齐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郎先生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0994-8339430 电 话: 1759151111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年04月17日
(项目编号:652323230412000690010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四期)施工总承包)已由 (呼图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资(2023)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呼图壁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四期)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园户村镇、石梯子乡新建道路17.784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道路两侧路肩及无底渠硬化。
2.1.1建设地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内
2.1.2建设规模: 在园户村镇、石梯子乡新建道路17.784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道路两侧路肩及无底渠硬化。
2.1.3总投资额: 14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367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日历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
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
2.1.5 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①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设计]给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并且[设计]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需提供与本项目施工、设计内容相符专业的人员岗位证或职称证及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安全员具备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即可。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承揽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为准;
(2)施工业绩:承揽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表扫描件为准。
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或总承包(EPC类)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3.7.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单位注册,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若施工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7.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
3.7.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需提供与本项目施工、设计内容相符专业的人员岗位证或职称证及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安全员具备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即可。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投标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3.9、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10、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
(3)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4月17日11时00分至2023年5月8日11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8日11时00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房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0994-2381722(昌吉州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
0994-4503124(呼图壁县招投标管理所)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呼图壁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地 址: 呼图壁县 地 址: 乌鲁木齐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郎先生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0994-8339430 电 话: 1759151111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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