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丽水市普通国道桥隧维修加固工程(章坑桥)
第二次
施工邀请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丽水市普通国道桥隧维修加固工程(章坑桥)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丽水市普通国道桥隧维修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浙公运复[2024]24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丽水市普通国道桥隧维修加固工程(章坑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投资[2024]12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行政监督单位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省补与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章坑桥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瑞东线的一座老桥,中心桩号K137+408,双向两车道。上部结构采用 3×22.16m 的简支钢筋砼T梁,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墩台。桥梁总宽7m,行车道宽6m。桥梁建于1964年,桥梁全长78.8m,桥下净高18.7m,桥下为一小型水库。桥梁原设计荷载汽-13,拖-60,目前通行荷载为公路-II 级。
该桥建设年代久远,技术状况为接近于三类的二类桥,存在梁板竖向裂缝、斜向裂缝,墩帽竖向裂缝且雨水侵蚀等病害。主要实施内容为:全桥裂缝封闭、锈胀处理,上部结构和墩身水面以上部分涂装纳米硅烷混凝土保护剂等。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对章坑桥全桥裂缝封闭、锈胀处理,上部结构和墩身水面以上部分涂装纳米硅烷混凝土保护剂等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凭本项目投标邀请书和企业介绍信在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招标代理单位(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光辉文教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4.2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前附表3.4规定的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
5.3 招标人定于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交通大楼5楼 地 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光辉文教五楼
邮 编:3235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吴晓枫、金标
电话:0578-5629222 电 话:0578-2750189(13967041211)
2024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邀请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