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福建圣彩印务有限公司对涵购2006[14号]招标结果质疑的公开答复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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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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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涵购2006[14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涵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建圣彩印务有限公司:

贵公司对我中心2007年元月9日涵江区教师进修学校2007年学生簿册印刷加工项目(采购编号为涵购2006[14])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来函已于2007年元月12日收悉,我中心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贵公司所述“涵购2006[14] 学生簿册加工业务投标第一中标侯选人仙游县东风第二印刷厂投标文件上落款为“仙游县东方第二印刷厂”而公章为“仙游县东风第二印刷厂”,是否为无效标书?”

答复:我中心于2007年元月16日上午1000召集原评标委员会全部评委对质疑内容进行重新审议,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原第一中标侯选人仙游县东风第二印刷厂在投标文件中确系存在落款与公章名称不一致的现象。具体表现在:1、承诺函、法人代表授权书,报价一览表中公章名称与投标人落款名称不一致;2、临时税务登记证中纳税人名称为“仙游县东方第二印刷厂”与投标人的公章名称“仙游县东风第二印刷厂”不一致。特别是第二点违反了标书的实质性要求。因此评委们一致认定,仙游县东风第二印刷厂资格性审查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重新推荐仙游县华兴印刷厂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涵江区码头教育福利印刷加工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感谢贵单位关注和积极参与我中心举行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质疑,欢迎贵单位继续对我中心的工作不足提出批评和建议。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如对我中心的答复不满意,贵单位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莆田市涵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OO七年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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