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及道路修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259.9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3)0131号
预算金额3259.9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及道路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及道路修复工程;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公开-2023-45
招标编号:洛龙建招2023-042
项目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3)0131号
3、项目概况: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及道路修复工程,共包含三个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工程为:铺设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道,新建PVC-U管De100管道,新建混凝土模块检查井等;
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道路修复工程为:新建混凝土路面及沥青道路等。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18cm厚级配碎石+20cm厚4MPa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18cm厚级配碎石+20cm厚4MPa水泥混凝土+6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郭寨社区村庄外围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为:铺设DN300、4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顶进DN700钢筋混凝土管道,新建φ1000收口式砖砌污水检查井等。
4、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郭寨社区;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工程;
二标段: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道路修复工程;
三标段:郭寨社区村庄外围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8、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45日历天、三标段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2599636.62元;其中,一标段18310171.45元;
二标段13755090.66元;三标段534374.51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9-65982657
名  称: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升龙城26号商务楼1715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73869
监管部门: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1327
 
 
2023年10月3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