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汕尾市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养老工程)招标文件修正书(第一次修正)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汕尾市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养老工程) 补充及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汕尾市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养老工程)”招标公告于2023年05月19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补充及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原文内容:“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633.45万元” 修改为:“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0747037.54元” 。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 招标文件原文内容:“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价)含税金额为:¥9633.45万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金额¥4838986.3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金额¥ 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可竞争,此部分明细详见:附表1) 2、招标人对重点清单材料价的条目设置了招标控制价(不含税),投标人对下述条目的材料单价报价(不含税)不能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此部分明细详见:附表2) 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施工难度及工期要求,在对上述第1点及第2点的投标报价时应合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修改为:“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价)含税金额为:¥90747037.5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金额¥5010412.65元、暂列金额不含税金额¥3000778.56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不可竞争,此部分明细详见:附表1) 2、招标人对重点清单材料价的条目设置了招标控制价(不含税),投标人对下述条目的材料单价报价(不含税)不能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此部分明细详见:附表2) 注:(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施工难度及工期要求,在对上述第1点及第2点的投标报价时应合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经济标》“七、其他材料”中填报的单价应同时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对应条目填报的单价保持一致。”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正文》的“3.2.3” 招标文件原文内容:“3.2.3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施工投标降点。(此部分明细详见附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对重点清单材料价的条目设置了招标控制价(不含税),投标人对下述条目的材料单价报价(不含税)不能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此部分明细详见附表2:主要材料招标控制价)。” 修改为:“3.2.3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施工投标降点。(此部分明细详见附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明细)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对主要材料招标控制价设置了招标控制价(不含税),投标人对下述条目的材料单价报价(不含税)不能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此部分明细详见附表2:主要材料招标控制价)。”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1及附表2更正为: 附表1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明细 (单元:元)
附表2:主要材料招标控制价
五、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经济标格式》第238页-245页内容更新为附件1。 六、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资料文件。 七、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八、本补充及修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及修改公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及修改公告文件为准。 附件:附件1 招标人: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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