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2023年度水利工程集中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阴区2023年度水利工程集中监理项目(二次),招标人为 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3年度由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局负责的水利工程监理,包括1、洪泽湖减负工程;2、防汛应急工程;3、水利工程维修养护;4、生态河道整治;5、洪泽湖治理保护生态修复工程;6、水土保持;7、其他水利项目等监理工作;
2.3监理计划服务期:包含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2023年度,具体服务期限与分项水利工程施工工期同步。
2.5质量控制目标: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为:费率 2.4% ,约104万元(费率基数为本标段集中监理招标项目经审定后的各分项工程建筑安装、设备采购合同竣工结算价之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政府指定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监理合同;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
(3)拟任总监2020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有类似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4)投标人拟任总监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监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监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水基〔2018〕27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情形的总监理工程师,且由本项目招标人办理相关证明材料的;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7)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
(8)委托代理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详见资格审查标准、方法;
(10)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投标人自2021年2月21日以来因违反招投标规定接收到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13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3月14日 9 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7.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8.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
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表中“提供的资料”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对所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费率 2.4% ,约104万元(费率基数为本标段集中监理招标项目经审定后的各分项工程建筑安装、设备采购合同竣工结算价之和)。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监理工作大纲:45分、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5分、投标报价: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分值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35分) |
总监要求(2分) |
总监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 分,本项最多得2 分; 注:提供有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上传。 |
监理人员配置(17分) |
基本人员配备:基本人员配备不少于11名,总监1名,水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测量、金属结构设备安装、水土保持、园林、道桥等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7名,计量工程师(具有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名,监理员不少于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分/人,计量工程师1分/人,监理员1分/人,专业重复不计分,最高得17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2022年7月1日以来连续任意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监理设备(2分) |
办公、交通、检测设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0-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企业业绩(4分) |
2018年3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单项水利工程监理合同额≥50万元的(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其监理合同价计算基数为所监理项目的各分项工程建筑安装、设备采购中标合同价之和),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1-3项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链接诚信库,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
总监业绩(6分)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18年3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水利工程监理合同额≥50万元(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其监理合同价计算基数为所监理项目的各分项工程建筑安装、设备采购中标合同价之和)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1-3项缺一不可);4、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链接诚信库,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
企业信用(4分) |
根据2021 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必须在C 级(或信用等级赋分值2.0 分)及以上。(等级赋分值相关规定见:淮安水利网)。 1、凡列入《2021 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及赋分值表》(详见附件)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和赋分值按表中相应信用等级和赋分值执行。从业单位具有多个赋分值时,按与投标工程相对应的合同性质进行赋分。 2、虽未列入《2021 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及赋分值表》,但已列入《2021 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和《2021 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两份文件中的从业单位,采用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信用等级及赋分值。 3、对没有江苏省和淮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且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从业单位,在参加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其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一律按平均赋分值赋分,其中工程勘察设计类企业平均赋分值为3.93分,其它类企业平均赋分值为3.59分。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45 分) |
监理工程概况(3分) |
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4 分)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4 分)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4分) |
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分) |
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分) |
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办公、检测设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等(14分) |
(1)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进度控制内容齐全,控制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造价控制内容齐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得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安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环保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专项验收手续措施,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2 分) |
包括承包商违约的处理及日常合同的管理,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专项验收手续措施,合理可行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2分) |
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2分) |
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3 分) |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的实施意见、控制措施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注:①技术标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监理工作大纲部分的评审,若监理方满足招标文件监理工作大纲所有评分点要求的,其分项评分不得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②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监理工作大纲部分最终得分。若有效的技术标评委评分<5个,则所有有效的技术标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监理工作大纲部分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投标报价(20分) |
1、与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同的得10分; 2、监理费率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每降0.02%加1分,最多加10分。不足1%部分按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局
地址:淮安市长江西路78号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517-8492115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华侨新苑小区西门门面房3楼
联系方式: 唐女士/刘女士
电话:13852328003/15061224445
2023 年 2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