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江西展欧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2,2-羟甲基丙酸(DMPA)、1600吨过氧化(二)苯甲酰(BPO)三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金额
7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江西展欧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2,2-羟甲基丙酸(DMPA)、1600吨过氧化(二)苯甲酰(BPO)三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区硫化工产业园江西展欧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江西展欧实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展欧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2,2-羟甲基丙酸(DMPA)、1600吨过氧化(二)苯甲酰(BPO)三期建设项目位于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区硫化工产业园江西展欧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33.63亩,建筑面积4000m2。

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主产品2,2-二羟甲基丙酸(DMPA)2000t、过氧化(二)苯甲酰(BPO)1600t;年产副产品甲酸钙500t、氯化钠600t、苯甲酸45.39t。

项目属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7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二)101生产车间工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甲醛、颗粒物、二甲苯、甲醇、丁醇、HCl、三聚氰胺、TVOC,采用一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经一根20m高排气筒(1#)排放。102生产车间工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甲醛、甲醇、甲酸、TVOC、HCl,采用碱吸收+水吸收+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污水站废气主要为氨、硫化氢,收集后的废气经管道引至102车间外的尾气处理装置经过碱液吸收+水吸收+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102生产车间工艺废气及污水站废气一同经一根20m高排气筒(2#)排放。甲醇、甲醛、TVOC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丙醛、甲酸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附录C中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确定,丙醛执行63.45mg/m3,甲酸执行49.5mg/m3。排放速率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计算,丙醛执行0.906kg/h,甲酸执行0.708kg/h;臭气浓度、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各无组织排放控制点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572-2015)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二甲苯、HCl、甲醇、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浓度限值,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采用分质处理,生产废水经电催化氧化后与经隔油池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两级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德兴市香屯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往污水处理厂污水中:氯化物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浓度限值,甲醛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572-2015)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风机、泵类、离心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应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工艺废渣、滤渣、精馏釜残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5、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涂料车间周边7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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