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2、3号线电客车架(大)修部分零配件物资采购项目(2024-2026年)
金额
1201.3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gw-zb-2023-056
预算金额1201.32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市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2、3号线电客车架(大)修部分零配件物资采购项目(2024-2026年)(重发公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GW-ZB-2023-056
2.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2、3号线电客车架(大)修部分零配件物资采购项目(2024-2026年)(重发公告)
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201.327132万元,投标人投标时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划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物业保障分公司所管辖的苏州市轨道交通2、3号线电客车架(大)修部分零配件物资采购项目(2024-2026年)共计142项,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5.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限:24个月,计划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供货日期及供货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金额为准)的电客车空调设备生产,或电客车空调架(大)修,或空调配件供货业绩。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业绩证明以合同、合同履行期内任一期的送货验收单、增值税发票、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四者缺一不可)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近1年内未被列入采购人负面清单的(指物业保障分公司负面清单);
9、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注:招标文件(或公告)中凡涉及到近1年或近3年是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1年或3年。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1714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或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招标人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取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号:492371785337
注:打款时请备注“架大修零配件采购项目”。
5.投标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购买文件经办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
(4)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注册截图。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尽快购买招标文件。
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汇款凭证、开票资料及上述第6条所规定的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并将原件邮寄至“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大楼1714室 陈莉(收)18915519361”。
7、本公告为重发公告,本次公告后,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不满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不再发布公告。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本次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须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招标人。
2.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艾克西斯自动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苏州宣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山致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品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拒绝投标期内,若名单有更新,按最新名单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1714室
联系人:陈莉
电话:0512-69899999-56675
电子邮箱:chenli2@sz-mtr.com
邮政编码:215101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部(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投诉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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