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2022-09-17
金额
19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10102610032702129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公司杭州市民卡支付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圣杰0571-882703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09
公告正文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 2022-09-17
项目编号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
2022-09-17
2022-09-17
工程名称 |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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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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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3301010060100327001291 |
公告登记日期 |
2022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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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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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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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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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
蒋先生 |
招标联系电话 |
0571-85068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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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市区 |
工程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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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公司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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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
王圣杰 |
代理联系电话 |
0571-8827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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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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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
杭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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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磊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A座14楼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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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万元) |
本期概算(万元)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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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技术规模指标
指标项 |
值 |
指标单位 |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承包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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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
相关附件:
-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招标文件.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招标文件.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 【招标公告.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招标公告.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 【招标公告】(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招标公告】(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A33010102610032702129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监管单位:
2022年9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大商管
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0327001291。
2、项目名称: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
3、项目地点:杭州市。
4、项目本期概算:190(万元);最高限价:19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内容为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系统建设开发、应用培训、一年内的
维护升级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保险、金融、电信、
通信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上级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
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述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
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7、投标人登记入库
(1)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和“企业基本账户”
登记手续的办理。
(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
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链接地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
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通知公告→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
咨询电话:400-0878-198。
(3)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
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
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口办理。咨询电话:
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8、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
9、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
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综合其
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
(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3万元;
(2)交纳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户名:综合交易账户;账号:
75828100067166-005;
(3)交纳手续: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http://bzj.j-yi.com)
缴存(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投标
保证金专户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2: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投标人在线缴存操作手册”)。咨询
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4)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
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四层413室;投标
文件接收人:王圣杰;联系人联系电话:13486368141。
12、“不见面”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不
见面”交易方式须知》。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的信息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A座14楼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571-85068830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4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1-88270355/13486368141
电子邮件:1187656668@qq.com
监管单位: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35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1-87241938
附件:
“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
各投标人:
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现就招标投标活动安排说明如下: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保管
(一)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采用邮寄/快递递交方式,投标文件的邮寄/快递递交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
同本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接收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寄/快递投标文件后,
须及时和投标文件接收人取得联系,否则,因此导致投标文件接收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递
交地点收到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邮寄/快递封装要求:投标人除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投标文件外,邮寄/快递包
装务必牢固可靠,因包装原因出现影响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性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
件完整性、密封性以投标文件接收人的确认签收回复为准。
3.投标文件邮寄/快递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邮寄/快递到指定递交地点签收时间
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快递递交的在途时间,预留提前量(为预防不可控因素,建
议尽量提前递交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指定递交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
收。
(二)投标文件的接收、保管
1.投标文件的接收、保管:投标文件接收人应根据投标人反馈的信息及时跟踪投标文件,在对
收到的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性检查无误后方可登记接收,做好投标文件的消杀、保存等工作,并
负责从投标文件指定递交地点运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2.投标文件保管责任:投标文件自接收起至运送到开标室期间出现影响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
性或信息泄露等后果由投标文件接收人负责。
二、开标
(一)开标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线上直播方式
1.线上开标:由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将“腾讯会议”号、会议纪律通知给各
投标人,邀请其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观看开标直播;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刷证签到,开标期间投
标人代表通过“腾讯会议”保持全程在线直至开标结束。
2.密封性检查:由本项目监管人负责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性情况;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
况在线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情况登记。
3.标录确认:在标录结果确认阶段,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腾讯会议”直播间要
求各投标人确认开标标录结果,各投标人在线回复确认标录结果完毕后(投标人因故未能确认标录
结果的,默认投标人已确认开标结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打印开标标录,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并负责保存“腾讯会议”录像。
4.见证要求:本项目招标人、监管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
标室现场并见证、监督开标全过程;开标期间投标人因未参与本项目全程线上直播而产生的相应后
果由其自行负责。
5.异议处理: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议结束前通过“腾讯会议”在线上提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现场予以答复,并做好记录。
(二)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一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大件样品(小件样品与投标文件同寄),
不作讲标要求。
三、其他补充说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存在冲突的,一律以本《“不见面”
交易方式须知》为准;除本《“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所述事项外,其余均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
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组织形式 | 本项目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
1.1.3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A座14楼。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571-85068830。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4楼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71-88270355/13486368141E-mail:1187656668@qq.com |
1.1.5 | 项目概况 | 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0327001291。项目名称: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项目地点:杭州市。项目本期概算:190万元;最高限价:190万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1.2.1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见招标公告。 |
1.4.11.4.2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 |
1.5.1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 |
1.6.1 | 关联性投标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7.1 | 分包、转包 | (1)分包:不允许(2)本项目不得转包。 |
1.8 | 响应和偏差 | 对投标响应和偏差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8。 |
2.2.1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招标公告。 |
2.3.1 | 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方式 |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提出问题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以E-mail形式发送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到指定邮箱:1187656668@qq.com。注: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
2.3.2 | 招标文件澄清、修 |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页面公布(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可自行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改发出的形式 | 下载获取澄清或修改文件。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务必关注补充公告。 | |
3.4.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1正4副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两份(光盘或U盘,电子版本上应注明公司名称)。 |
3.4.3 | 装订要求 | 是否分册装订:可自行分册(或合并)装订。装订要求:A4幅面,双面打印,卡纸作封面。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注:未按分册装订要求、不采用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视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 |
3.4.4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4.4。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签署(签字)、盖章的主体为联合体牵头人。 |
4.1.1 | 投标人登记入库 | 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见招标公告。 |
4.2.1 | 投标报名 | 本项目是否设置报名环节。否 |
4.3.1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 |
4.4.1 | 投标预备会 | 本项目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
4.5.14.5.2 | 投标保证金交纳 |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1)交纳金额:3万元;(2)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注:(1)投标保证金交纳后,还须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与本项目关联并打印《缴存确认单》,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5款要求;(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主体为联合体牵头人。 |
4.6.1 | 投标样品 | 本项目有无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招标人提供样品后投标人打样:无 |
4.7.1 |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要求 | 对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7.1。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签署(签字)、盖章的主体为牵头人。 |
4.7.2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注: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的项目,还需在邮寄/快递外包装上醒目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公司投标文件”,且注明投标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手机)。 | ||
4.8.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9日09时30分00秒 |
4.8.1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4.8.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10.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第6开标室。 |
5.2.1 | 开标顺序 | 按照投标文件后递交先启封的顺序确定。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专家产生程序:本项目专家从“杭州市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若库内专家不满足要求或项目需要特殊专业专家,按规定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由招标人按1:3(或其他更高比例)提供专家名单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临时专家库进行随机抽取。更换评标委员会专家程序与上述规定一致。 |
6.3.2 | 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 | 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 |
6.3.3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人。 |
8.2.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 |
1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1.1.1 | 备注 | (1)投标人须知内容和本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中所载内容为准。(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人须知2.3.1项规定的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指定的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问题。(3)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或/ |
6.验收(根据招标需求编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22年月日
二、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表中写明实际响应
的具体内容。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 | 备注 |
序号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 备注 |
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填写本表,均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技术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定义
1.1“合同”即由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
有其他文件。
合同由招标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甲方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乙
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乙方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甲方
将视作乙方认同。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
项。
1.3“服务”系指甲方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招标项目服务需求及乙方在其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所有服
务范围。
1.4“现场”系指将要进行系统安装、调试、运转、维护的地点。
1.5“验收”系指甲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采购设计图、承诺书等。
3.项目开发与要求
3.1乙方必须进一步优化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并细化系统建设计划、目标任务书和验收方案,向
甲方提供上述文档并需经甲方审查。
3.2本项目的最终用户为甲方,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单方所有,乙方必须提供项目的所有源
代码和开发文档,甲方有权对软件进行修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知识产权相关的技术、文档、
产品等乙方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
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
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
赔偿。乙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甲方所有。
3.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服务要求进场实施,按照项目需求、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实施项目开发
和系统集成。
3.5乙方对在项目建设期间所获得的甲方的情报和资料有保密义务,泄漏秘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具体以信息保密条款约定为准。
3.6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
4.项目实施
4.1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设备资源和必要场地。
4.2乙方项目实施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必须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4.3乙方应根据项目情况提供软件开发、安装调试、维护计划,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经甲乙双方共
同确定后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合同条款,乙方应按计划完工交付验收,若超过计划完工日15天以上
的天数按超期处罚,处罚按13.2条办法。
4.4如项目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履约保证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良好,无质量
和服务问题,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保期为终验报告后12个月。
5.系统维护
5.1乙方对甲方员工提供操作维护、管理等培训,至甲方员工熟练操作为止。
5.2提供软件不少于1年7*24免费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
负责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硬件等投标人的关系)。
5.3系统维护期内,乙方须根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测与调优,每月对系统进行一次总体
检测,系统维护期满后为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运行记录。
5.4
系统维护期内,乙方提供7*24应急响应服务,乙方在确认紧急响应请求后,通过电话、Email |
或传真等远程方式查找紧急事件的事发原因并解决相应问题,如无法远程解决问题,在乙方确认紧
急响应请求后要求 | 6小时 | 内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
6.验收
6.1乙方完成全部系统建设任务投入试运行前,由甲方组织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通过初验后进行
试运行。投入试运行后正常运行,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6.2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甲方留存,一份由乙方用作结算
凭证。同时运行期内甲方的反馈意见,都将作为考核乙方售后服务和质量的依据。
6.3验收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服务与项目实施范围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6.4验收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招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列
的所有文档资料等。
7.支付
7.1本次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
如下: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进一步优化需求分析,并细化系统建设计划、目标任 |
务书和测试验收方案,向甲方提供上述文档并需经甲方审查通过。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办
理合同总价30%的货款结算手续,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二期付款: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项目开发、编码、测试,实现系统全部功能,完成
安装调试等,乙方提交初验材料,并通过甲方组织的初验,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正常运行满3个月
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初验报告向甲方办理合同总价50%的货款结算手续,计
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三期付款:试运行6个月正常后,乙方提交终验材料,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终验,并在出具项目终
验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终验报告向甲方办理合同总价20%的货款结算手
续,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7.2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8.延期交付与核定损失额
如果乙方在正常情况下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付,乙方应承担相应后果。如果乙方未能按合
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9.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事故系
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0.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0.1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乙方向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10.2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乙方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
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10.3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
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
10.4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
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10.5乙方负责本系统项目建设及整体联动,并负责处理好与其他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
10.6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标准、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10.7项目设计中的技术问题,乙方按照安全、优化、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甲方提
出建议和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项目造价,或延长工期,乙方应当事先取得甲方
的同意。
1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1.1甲方应当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11.2甲方应当按合同专用条款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项目等资料。
11.3甲方应当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
定。逾期应视为甲方同意。
11.4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若甲方更换
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
11.5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
11.6甲方有对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范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项目建设、设计变
更的审批权。
11.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作月度报告及专项报告等。
12.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至
合同期止。
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12.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甲乙双
方应协商,重新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因乙方的责任,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
定的日期按违约责任处罚。
12.3在合同签订后,因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使得乙方不能按原计划全部或部分执行项目时,乙
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该项目的完成时间是否延长或当恢复执行项目时,是否需增加时间用于恢复
执行,由双方协商确定。
12.4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
在30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
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3.违约责任
13.1甲
13.8其他约定:
14.项目质量
14.1乙方保证按ISO9000系列标准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调试、检测等
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和质量控制。
14.2乙方须严格按设计方案和国家现行项目实施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实施、记录、检测。
14.3项目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
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
业标准执行。
14.4项目验收:应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国家和(部)颁发的有关
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的国际标准为依据。
14.5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乙方项目实施人员在实施中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人
员伤亡事故或实施现场防范措施设置不明造成人员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5.法律适用与争议处理
15.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适用、变更、执行及争议解决等一切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
地区法律并据其解释。
15.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甲方住所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15.3当任何争议发生或正在进行诉讼时,除争议的事项外,甲乙双方仍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其他
权利并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16.其他
16.1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16.2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含邮件)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
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6.3本合同的各项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
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附件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
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
招标文件【编号: | 】、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 |
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6.6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未履
行的,至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件1:《信息保密条款》
信息保密条款
1.保密信息系指由信息提供方(即本合同中拥有信息的一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
头或书面方式向保密方(即信息的接收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许保密方知悉或取得的关于信息
提供方或信息提供方的合作商或客户的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
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磁记录形式储存。如乙方泄露保
密信息,甲方将视情形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损失。
(1)本合同所称的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软硬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设计技术信息。
(2)本合同所称的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价格、业务计划、营销计划、合作商信息、客户信息、
人事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双方为本合同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的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2.本合同所指的保密信息只能由保密方及其雇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
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信息提供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保密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雇
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任何
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
3.信息提供方向保密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保密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
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保密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
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
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
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无论保密方雇员因何原因泄露信息提
供方的保密信息的,保密方均应对该雇员的行为向信息提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4.保密方同意,对于信息提供方所揭露、或保密方因本合同而知悉或取得的信息提供方的保密信息,
应与其它数据分隔存放,以免混淆。保密方应采取必要且适当的措施,维护其秘密性:
(1)保密方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的注意义务;
(2)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保密信息一般采用的合理注意义务。
(3)如保密方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保密信息时,保密方应立即通知信息提供方并与信息提供方充分
合作,以便于信息提供方取回遭不当使用的保密信息,或防止不当使用的情形继续存在。
5.保密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可向其披露保密
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合同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无论上述人
员因何原因泄露信息提供方的保密信息,保密方均应对上述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向信息提供
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保密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保密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
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前提是,该保密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
知信息提供方,以便信息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在信息披露前做出,除非保密
方非因自身的原因无法在信息披露前做出通知,并且保密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
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7.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无论本合同无效或终止,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8.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
(1)在一方披露时,已经是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在披露后,并非由于保密方或其雇员、律师、会
计师、承包商、顾问或者其他人员的过失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经由保密方掌握的信息,而且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信息提供方;
(3)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保密方披露的信息,而该第三方并不负有保密义务,并且有权做出
披露。
(4)依法律规定或法院的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的。但保密方应在法令所许可范围内,事先通知
信息提供方,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9.信息提供方因本合作所揭露或提供的保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
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仍为信息提供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保密方、
或因本合同的签署而成为保密方所有;保密方亦不因此而取得保密信息的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的
权利。
10.非经信息提供方事前书面许可,保密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信息提供方因本合同所揭露
或提供的保密信息。保密方应依信息提供方的要求,至迟于确定本合同不进行、合作关系完成或合
作关系终止后、或于信息提供方书面通知到达之次日起10工作日内,由保密方负担费用,返还所有
信息提供方保密信息的原件、副本、重制本、节录本或以其他任何载体存储的保密信息。信息提供
方亦可要求保密方限期自行将保密信息销毁或删除;保密方应于销毁或删除完成后2日内出具承诺
函予信息提供方,叙明其已完成该事实。若保密方未按照承诺函要求销毁或删除保密信息的,信息
提供方有权要求保密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公告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
大商管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
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0327001291。
2、项目名称: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
3、项目地点:杭州市。
4、项目本期概算:190(万元);最高限价:19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内容为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系统建设开发、应用培训、
一年内的维护升级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保
险、金融、电信、通信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上
级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
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7、投标人登记入库
(1)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和
“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办理。
(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
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链接地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CA数字
证书并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
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咨询电话:400-0878-198。
(3)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
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口办
理。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8、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
9、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
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
→综合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
(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3万元;
(2)交纳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户名:综合交易账户;账号:
75828100067166-005;
(3)交纳手续: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
(http://bzj.j-yi.com)缴存(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
《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投标保证金专户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2:建易投标保证金
平台投标人在线缴存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4)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四层413
室;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圣杰;联系人联系电话:13486368141。
12、“不见面”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
附件《“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A座14楼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571-85068830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4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1-88270355/13486368141
电子邮件:1187656668@qq.com
监管单位: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35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1-87241938
招标公告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
大商管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
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
3、项目地点:杭州市。
4、项目本期概算:190(万元);最高限价:19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内容为支付业务大商管平台项目系统建设开发、应用培训、
一年内的维护升级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保
险、金融、电信、通信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上
级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
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7、投标人登记入库
(1)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和
“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办理。
(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
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链接地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CA数字
证书并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
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咨询电话:400-0878-198。
(3)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
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口办
理。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8、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
9、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
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
→综合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
(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3万元;
(2)交纳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户名:综合交易账户;账号:
75828100067166-005;
(3)交纳手续: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
(http://bzj.j-yi.com)缴存(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
《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投标保证金专户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2:建易投标保证金
平台投标人在线缴存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4)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00
秒(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四层413
室;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圣杰;联系人联系电话:13486368141。
12、“不见面”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
附件《“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A座14楼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571-85068830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4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1-88270355/13486368141
电子邮件:1187656668@qq.com
监管单位: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35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1-87241938
附件:
“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
各投标人:
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现就招标投标活动安排说明如下: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保管
(一)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采用邮寄/快递递交方式,投标文件的邮寄/快递递交地址、收件人、联
系方式同本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接收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寄/
快递投标文件后,须及时和投标文件接收人取得联系,否则,因此导致投标文件接收人未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递交地点收到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邮寄/快递封装要求:投标人除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投标文件外,邮寄/
快递包装务必牢固可靠,因包装原因出现影响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性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负责;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性以投标文件接收人的确认签收回复为准。
3.投标文件邮寄/快递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邮寄/快递到指定递交地点签
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快递递交的在途时间,预留提前量(为预防
不可控因素,建议尽量提前递交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指定递交
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二)投标文件的接收、保管
1.投标文件的接收、保管:投标文件接收人应根据投标人反馈的信息及时跟踪投标文件,
在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性检查无误后方可登记接收,做好投标文件的消杀、保存
等工作,并负责从投标文件指定递交地点运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2.投标文件保管责任:投标文件自接收起至运送到开标室期间出现影响投标文件完整性、
密封性或信息泄露等后果由投标文件接收人负责。
二、开标
(一)开标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线上直播方式
1.线上开标:由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将“腾讯会议”号、会议纪律通
知给各投标人,邀请其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观看开标直播;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刷证签到,
开标期间投标人代表通过“腾讯会议”保持全程在线直至开标结束。
2.密封性检查:由本项目监管人负责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性情况;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在线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情况登记。
3.标录确认:在标录结果确认阶段,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腾讯会议”直
播间要求各投标人确认开标标录结果,各投标人在线回复确认标录结果完毕后(投标人因故
未能确认标录结果的,默认投标人已确认开标结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打印开标标录,
宣布开标会议结束,并负责保存“腾讯会议”录像。
4.见证要求:本项目招标人、监管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开标室现场并见证、监督开标全过程;开标期间投标人因未参与本项目全程线上直播而
产生的相应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5.异议处理: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议结束前通过“腾讯会议”在线
上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现场予以答复,并做好记录。
(二)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一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大件样品(小件样品与投标文
件同寄),不作讲标要求。
三、其他补充说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存在冲突的,一律以本《“不
见面”交易方式须知》为准;除本《“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所述事项外,其余均以本项
目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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