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共产党巴中市巴州区委员会宣传部巴州区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氛围营造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81.6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9022022000029
预算金额181.6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丁夫0827-5191555
中标公司巴中鑫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81.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9022022000029

二、项目名称:巴州区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氛围营造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巴中鑫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状元桥街318号 1,816,2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巴中鑫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巴州区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氛围营造 1.广告用材、质量及安装要求 1.1供应商所提供的用材均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保证其制作的广告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1.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广告物,不得擅自移动位置和角度。 1.3现场安装须严格依照设计清单,不得减少施工材料,不得破坏墙面等;安装完成以后,供应商及时恢复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的原貌;如使用后需要移除广告、物料,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预定期限完成移除并做好建筑物等原貌恢复工作,并保证施工后及时处理现场清洁卫生。 1.4广告设计方案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施工制作;制作期间产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临时性的特殊要求,如临时增加、临时更换安装或送货地点、临时要求提前或延后等需求。 1.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拼错版面、图文不清楚等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重新制作,重新制作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保质保量完成广告制作任务,对出现的问题,采购人指出后,供应商不予采纳或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制作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生的一切后果。 1.8服务期限内除人为因素造成广告产品的损坏供应商应负责及时更换。 2、项目管理及实施要求: 2.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团队人员配备,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的到位并保持稳定,如因特殊情况发生人员变更,须将变更人及工作影响、替换人资历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告采购人审查;因人员变更所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 供应商广告设计、制作等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要求。 1,816,29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岳万理(采购人代表)蒲映林靳选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3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巴中市巴州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西华街2号

联系方式:0827-5188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市辖区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8栋F3单元3层2号

联系方式:0827-519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丁夫

电话:0827-5191555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