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基地建设一期工程办公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3/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楚艳强0371-689820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基地建设一期工程办公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13-11-11 】

1.招标条件: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基地建设一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办公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事宜,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基地建设一期工程办公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新郑市龙湖镇湖滨路与祥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餐厅用具一批(不锈钢双层汤碗、文武刀、茶杯、筷架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电器一批(电视机、饮水机、洗衣机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客房用品一批(床单、被套、客房垃圾桶、西装衣架、牙刷套装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家具一批(餐桌、餐椅、休息椅、铁皮柜、标间床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上述各标段的货物采购、供货、运输、安装及质保期内服务。

3.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

3.2.投标单位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或生产厂商均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营业执照需包含酒店用品或金属制品两项任意一项);

3.3.投标单位如为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单位如为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其生产厂商应符合3.3.项要求,且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经销商和生产厂商营业执照范围需同时符合3.2要求)

3.5.投标单位须具有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标段:

3.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

3.2.投标单位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的代理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3.投标单位如为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标段:

3.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

3.2.投标单位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3.3.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4.投标单位须具有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5个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客房附属用品项目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标段:

3.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

3.2.投标单位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3.投标单位如为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须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

3.4.投标单位如为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且其生产厂商应符合3.3.项要求;

3.5.投标单位须具有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3.6.投标单位须在郑州市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单位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如下帐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四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户 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

账 号:9910 1201 1100 0836

投标人转账后凭转账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5. 报名须知:

5.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5日下午17:00整截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市仓城路与新烟路交叉口东北角)工程交易窗口。

5.3投标企业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一标段:(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商须提供);(6)类似项目业绩;(7)专项授权及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3.3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经销商须提供);

二标段:(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标段:(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类似项目业绩;(6)专项授权(代理商须提供);

四标段:(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商须提供);(6)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生产厂商须提供);(7)专项授权及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3.3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经销商须提供);(8)类似项目业绩;(9)固定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以上列出的资料需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为2份,需用A4纸复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验后退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2、获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7.3、获取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楚艳强、黄天鹏

联系电话:0371-68982007

9. 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0371-69957711

新郑市招投标办公室:0371-62699049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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