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1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区功能恢复提升及机关文化氛围营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系统故障原因,出现采购文件PDF与word版本 3.3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问题,现明确以word格式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word为准,采购文件内容不变,谢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五)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中标结果、成交/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六)本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以供应商获取的本项目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465号
联系方式:0830-8192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市优程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巨洋大厦22楼
联系方式:0830-6661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0-6661185
泸州市优程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