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法律服务项目废标公告暨(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JQWCNJ-F3019)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wcnj-f301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152509609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单位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QWCNJ-F3019
项目名称:某单位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于2024年09月05日发布本项目第一次公告,至报价截止时间,经评审,有效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仅两家,经请示采购管理部门后,作废标处理。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QWCNJ-F3019(代理编号:24-70CCJ7107-0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法律顾问服务3.00万元/年;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按照苏价费〔2017〕113号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以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诉讼争议标的额收费标准下限为最高限价,进行下浮率报价;
3.本项目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含个人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报价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09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zjyzxnj003@163.com。报名资料原件邮寄给采购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6室)。
报名问题联系张老师(025-83707329)。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9日13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14时00分。
(三)报价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3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09月29日14时00分。
(二)谈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3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陈泽锐、周珍珍
联系电话:15250960946、13760832944、0591-83718387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501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办公电话:18053229555
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25-808078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方式:贾老师18053229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501
联系方式:赵工152509609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15250960946
某单位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QWCNJ-F3019
项目名称:某单位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于2024年09月05日发布本项目第一次公告,至报价截止时间,经评审,有效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仅两家,经请示采购管理部门后,作废标处理。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QWCNJ-F3019(代理编号:24-70CCJ7107-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01 | 01 | 法律服务 | 法律顾问服务、涉诉案件代理服务,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法律顾问服务以总价进行报价,年度总费用最高限价为3.00万元,报价不得超过3.00万元,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中标后,在服务期限内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 2、本项目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按照苏价费〔2017〕113号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以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诉讼争议标的额收费标准下限为最高限价,进行下浮率报价;中标后,按实际发生诉讼代理案件争议标的额乘以标准费率下限下浮后费率支付,未发生不支付。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法律顾问服务3.00万元/年;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按照苏价费〔2017〕113号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以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诉讼争议标的额收费标准下限为最高限价,进行下浮率报价;
3.本项目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含个人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报价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09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zjyzxnj003@163.com。报名资料原件邮寄给采购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6室)。
报名问题联系张老师(025-83707329)。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9日13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14时00分。
(三)报价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3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09月29日14时00分。
(二)谈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3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陈泽锐、周珍珍
联系电话:15250960946、13760832944、0591-83718387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501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办公电话:18053229555
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25-808078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方式:贾老师18053229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501
联系方式:赵工152509609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1525096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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