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32058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太资规网挂〔2023〕10号)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太资规网挂〔2023〕10号 | |||||||||||||||||||||||||||||||||||||||||||||||
经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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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以及出让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交易。1号地块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同时参加竞买。可以独立报名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 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住宅地块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的资金来源应为自有资金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在报名时提交资金来源承诺书。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太仓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竞买人须向CA认证机构申请身份认证,办理CA证书(详见出让须知第二条),持CA证书通过太仓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报名。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5月08日,到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5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太仓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4.76.18:8084/)(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05月09日起至2023年05月1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6日16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5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2023-WG-10-1 报名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5月09日9时 至2023年05月18日9时。 2、宗地编号:2023-WG-10-2 报名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5月09日9时 至2023年05月18日9时30分。 3、宗地编号:2023-WG-10-3 报名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5月09日9时 至2023年05月18日10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3号地块,竞得人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先行与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在《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签订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期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可选择采用“模块式、可选择、集成化”的“标准地+双信地”出让模式,可享受最优质高效服务和最舒心营商环境。 出让人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竞得人在交房前应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并无偿为有需求的购房者采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实现交房当天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冯晓蕾、姜杨洋 联系电话:0512-53521173/5352317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