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洛阳市气象局影视制作设备更新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受洛阳市气象局委托,就影视制作设备更新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影视制作设备更新项目(二次),JXJYLY-2018-002;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7]464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数字高清气象影视节目制播系统 |
1 |
套 |
2 |
专用提词器系统 |
1 |
套 |
3 |
高清演播室切换台 |
1 |
套 |
4 |
高清监视器 |
2 |
套 |
5 |
电视墙专用49寸电视 |
10 |
套 |
6 |
电视墙专用65寸电视 |
2 |
套 |
7 |
演播室无线领夹话筒 |
1 |
套 |
8 |
演播室专用定制拼装电视墙 |
1 |
套 |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2月6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3月 6日上午9时 30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一室(洛阳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六、磋商小组名单:陈涛(组长)、潘念龙、张建武;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 称:北京伍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 号院4号楼707 室
八、成交金额:¥430000.00 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00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气象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长兴街交叉口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3000323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4号邮政大厦7楼703室
(长兴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交通银行东侧写字楼)
联系人:张女士 张先生(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4803、Lyszfcg4802)
电 话:0379-80862282
电子邮箱:bjjxly@126.com
十六、附:洛阳市气象局影视制作设备更新项目(二次)磋商文件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06日
- 11--3中标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