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集团公司2024年第108批物资项目(一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TPWZ2024-07-10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青藏集团公司2024年第108批物资项目(一次)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职工远程视频教育培训系统更新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附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11日 17:00至2024年7月16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包1:200元、包2:200元、包3:200元、包4: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 17: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53号五楼
邮 编: 81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971-71920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53号五楼
邮 编: 810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0971-7159212; 财务电话:0971-7125303
传 真: /
电子邮件:qhqztlsygs02@163.com(财务邮箱,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此邮箱)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账 号: 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8.其他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谈判公告要求的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到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11室)或以发送电子邮件、快递邮寄(提供资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以及购买谈判文件的银行转账凭证)的方式进行线下报名获取谈判文件。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以PDF格式(文件名称为“包件号+投标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
8.2 除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报名外,同时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凡有意参与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
国铁采购平台线上报名参考步骤:
8.2.1 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8.2.2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陆成功后,点击“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谈判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8.2.3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录入缴费凭证】或【支付】按钮,进行报名操作。
8.2.4 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谈判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文件】获取谈判文件。
8.3 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无论成交与否,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8.4 购买须知:本批次采购项目谈判文件售价每包件200元,售后不退,已成功报名的供应商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qhqztlsygs02@163.com邮箱。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8.5 缴费须知:供应商在转账汇款时请将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保证金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项目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开标三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采购公告指定的账户。经财务核实未到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投标文件。
8.6 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8.6.1 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采购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支行及上级银行开具。采购人不接受增加采购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8.6.2 采购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供应商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采购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实施处罚。
8.7 凡参加青藏集团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电子投标文件请附于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8.8 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
8.9 《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8.10 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8.11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如需弃标,须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8.12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