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场外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业务需求,现启动“长沙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场外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工作,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场外外包项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实缴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注册资金已实缴到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特定资质要求
1.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现金清分企业备案管理要求,应有为我行或其他商业银行提供现金清分、清机等涉及现金清点整理的服务经验,具备为银行提供现金清分清点业务外包服务的专业管理及服务人员,建立有完善的员工招聘及上岗培训办法,确保上岗人员具备符合我行反假货币培训管理办法要求的反假货币鉴别能力,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具备承担现金清分业务损失风险的能力,须能够按照我行要求购买代清分现金的全额保险,保障我行委托清分的现钞不会因外包服务供应商被抢、被盗或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
3.管理模式和业务操作流程能满足我行现金清分外包业务需求,能接受我行对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等方面的要求;
4.具备完善且可行的外包服务连续性保障机制和银行信息安全保密机制;
5.实施现金清分业务的金库及场地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发放的消防合格证明;
6.配备的点验钞机、清分机须符合国家现金机具标准。
7.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承诺书原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10.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12.具有较好经济实力,近三年未发生亏损;
13.供应商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至第三方。
三、服务范围及产品要求
经采购流程确定入围的供应商与我行签订框架协议,主要服务内容:
1.在自身工作场地为行方提供现金清分服务(包括整点、挑残、鉴伪、扎把、包装封装等操作工作);
2.完成行方现金的清分整点后,代理行方办理现金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服务或返还行方;
3.负责妥善保管行方委托清分的现金,确保服务期间的现金安全,对在现金清分、保管期间发生的资金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现金丢失、毁损、被盗)负有全额赔偿责任。
四、推荐流程
(一)提交方式:符合本公告要求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招商银行采购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二)登陆路径: 招商银行一网通官网-今日招行-采购平台;
(三)登陆网址:https://xcg-nginx.paas.cmbchina.com/portal/page/platEnter.html 。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
五、相关说明
(一)本公告内容为招商银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二)招商银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招商银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招商银行还将结合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交流的,招商银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招商银行采购项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华科,电话:0731-85115972
邮箱:lihuake@cmbchina.com
2024年8月23日
分行运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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