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白云区钟落潭镇X281线长沙埔桥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46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白云区钟落潭镇 X281线长沙埔桥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JG2023-461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白云区钟落潭镇X281线长沙埔桥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99.15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
护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现状桥,在原桥位重建,重建桥梁拟采用1×16米跨预应力硷空心板桥,跨
径16米,桥宽28,上部板厚85厘米,下部结构采用扶壁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建设
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排水(含海绵城市)、照明和管线迁改等工程,本项目
所涉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桥梁工程最大单跨为16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白云区钟落潭镇X281线长沙埔桥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白云区钟落潭镇X281线长沙埔桥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
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
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1.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
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
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
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
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
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
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
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
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
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
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
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
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
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
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
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
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各1家)组成的
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
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方(主办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
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
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须为市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或道路与桥梁
工程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
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
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经备
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设计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
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
文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
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确定。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
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并且不存在其
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
(3)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①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
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持有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
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
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
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
人须为市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或道路与桥梁工程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或
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
全员不为同一人。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
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须是本企
业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5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
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8日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11日14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1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07开标室
七、其他
白云区钟落潭镇X281线长沙埔桥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区钟落潭镇X281线长沙埔桥重建工程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云区钟落潭镇X281线长沙埔桥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复函》(穗白发改投批(2023〕32号)(项目代码: 2304-440111-17-01-899564)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
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白云区钟落潭镇X281线长沙埔桥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拆除现状桥,在原桥位重建,重建桥梁拟采用1×16米跨预应力硷空心
板桥,跨径16米,桥宽28,上部板厚85厘米,下部结构采用扶壁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
础。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排水(含海绵城市)、照明和管线迁改等工程,
本项目所涉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桥梁工程最大单跨为16米。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848221.00元,其中:
(1)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0314.00元;
(2)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99094.00元(其中竣工图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155.00元;
(3)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761435.00元;
(4)管线迁改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77378.00元。
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部分、勘察费部分、设
计费部分、管线迁改费部分报价下浮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勘察费或设计费或竣工图编
制费或建安工程费或管线迁改费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2.4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含勘察工期:10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
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5.2招标内容:白云区钟落潭镇X281线长沙埔桥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2.5.2.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
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测量(含综合地下管线测量,总
长度为4km;四等水准测量)、工程物探(含综合地下管线探测,总长度为4km,综合地下管
线测量总长度为4km)、工程岩土勘察等。
2.5.2.2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
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
(2)设计其他服务
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②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③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
报建工作。
(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5.2.3施工部分:
(1)内容包括: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
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
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
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
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
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做好迎检、开工等筹备工作;
(6)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6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
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
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
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
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1.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
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
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
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
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
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
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
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
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
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
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
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
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
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
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
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
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各1家)组成的
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
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方(主办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
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
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须为市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或道路与桥梁
工程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
时间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入不予受理。
5.4其他补充
5.4.1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4时45分至2023
年9月11日15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07
开标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
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5时00分至2023年9月11日16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4.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11
日15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
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
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
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
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
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
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处罚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
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9.其他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
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
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
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拟报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
企业信息登记、拟报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
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
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
(7)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
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
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
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0.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1234451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罗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840/19127369889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86210407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123445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永福正街52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
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
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及广州市白
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标段的造价咨询单位;
(6)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有行
贿犯罪行为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
或参股的;
(12)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
或工作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本项事实应当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4)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
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
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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