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城县医院空气制氧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9.1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pmypc2024-179
预算金额39.17万元
招标公司浦城县医院
招标联系人聂道新0599-2824318
招标代理机构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星0599-282565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浦城县医院空气制氧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21: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浦城县医院空气制氧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浦城县医院
行政区域浦城县公告时间2024年11月06日 21: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预算金额¥39.1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星
项目联系电话0599-2825650
采购单位浦城县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1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聂道新0599-2824318
代理机构名称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星0599-2825650

项目概况

浦城县医院空气制氧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MYPC2024-179

项目名称:浦城县医院空气制氧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1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1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空气制氧机维保服务

2年

浦城县医院两台空气制氧机维保服务。具体培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917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①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如授权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的应提供授权函。

2、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医院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108号        

联系方式:聂道新0599-2824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联系方式:何星0599-2825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星

电 话:  0599-282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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