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气电集团浙江分公司2023年12月第1批采办计划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气电集团浙江分公司2023年12月第1批采办计划公示 采办计划公告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浙江分公司2023年12月份第1批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序号采办包名称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预计发标时间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备注1浙江分公司2024年-2026年加气站设计服务采办名称:浙江分公司2024年-2026年加气站设计服务;采办内容:服务商应按照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完成加气站设计项目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代初设、总平图、施工图设计,勘察服务,并确保工作成果能够得到浙江分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项目所在地:浙江省、上海市服务期:合同有效期3年,采用1+1+1合同模式,浙江分公司及所属单位可根据需求下达订单。2023年12月一、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认证:1.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行业(燃气)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测绘勘察可进行专业分包,若分包需提供分包单位相关资质;3.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管道设计资质;4.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三、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业绩:A)业绩的工作内容为加气站类或加油站类的设计(可行性研究代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业绩;B)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C)业绩已完成并通过业主验收合格。(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完工证明文件(如:须业主方和承包方共同签署的完工报告或竣工报告等能够证明工程施工完成的材料)或结算证明材料(结算发票)。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或提供专业分包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完工报告或竣工报告等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四、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含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注:采办系统首页下载大表查询)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10.投标人所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无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或经查询失效,经澄清仍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11.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所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无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或经查询失效,经澄清仍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2浙江分公司2024年-2025年关于宁波穿山港区及宁波附近海域(港区)气象信息服务采办名称:浙江分公司2024年-2025年关于宁波穿山港区及宁波附近海域(港区)气象信息服务;采办内容:为保障2024年-2025年共两年期间气电集团浙江大区LNG船舶在宁波虾峙门航道、穿山港及附近海域通航安全,并避免因气象信息不准确导致LNG船舶接卸延误,保证浙江分公司船务工作正常开展,浙江分公司需开展专项气象信息服务采办项目。项目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服务期:合同有效期2年,采用1+1合同模式,首次签署合同服务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若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合同期将续展一年,整个合同服务期不超过两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续展年合同价格与成交的固定年度合同价格严格保持一致。2023年12月一、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及认证:1.取得宁波市气象灾害应急预警中心认可文件;三、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业绩:A)业绩的工作内容为(港区)气象信息服务相关业绩;B)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C)业绩已完成并通过业主验收合格。(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完工证明文件(如:须业主方和承包方共同签署的完工报告或竣工报告等能够证明工程施工完成的材料)或结算证明材料(结算发票)。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或提供专业分包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完工报告或竣工报告等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3浙江分公司2024年-2026年图文制作服务采办名称:浙江分公司2024年-2026年图文制作服务采办内容:浙江分公司集中开展2024年-2026年图文制作服务联合采办项目,浙江分公司及所属公司各自与卖方签署针对各自单位采购内容的合同。项目所在地:浙江省、上海市;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每次服务将根据买方提供的需求开展图文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每季度结算一次,卖方负责将标的产品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2023年12月一、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及认证:1.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的扫描件,证书原件备查;三、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业绩:A)业绩的工作内容为须为下面的一项或多项:a)展板制作;b)海报制作;c)条幅制作;d)名片印刷服务;B)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C)业绩已完成并通过业主验收合格。(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完工证明文件(如:须业主方和承包方共同签署的完工报告或竣工报告等能够证明工程施工完成的材料)或结算证明材料(结算发票)。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或提供专业分包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完工报告或竣工报告等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四、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批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2023年11月20日附件1:2023年12月份第1批.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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