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itcc-sctt2023-67
预算金额496.7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嘉1338817671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3-2025年办公大楼物业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SCTT2023-6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3-2025年办公大楼物业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预估含税总金额496.73万元;其中增值税税率6%,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不含税总价(万元)
增值税税率
含税总价(万元)
1
物业服务
2年
320.907849
6%
340.16232
2
餐饮服务
2年
147.7043
6%
156.566558
合计:
468.612149
\
496.728878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为招标人宜宾市分公司提供2023-2025年办公大楼物业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本项目不划分为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3  服务参数要求:详见对招标文件-附件二: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4  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5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或采购份额用完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各项服务的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各项不含税单价报价有任意一项超过其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服务类别
服务内容
单位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价格权重系数(%)
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
月/平方米
17.64
50
2
餐饮管理服务
食堂服务

10600
/
3
耗品耗材费
办公耗材费

100
/
4
耗品耗材费
保洁低耗费

2000
2
5
耗品耗材费
保安耗材费

100
/
6
耗品耗材费
工程材料费

2000
3.2
7
耗品耗材费
其它材料费

100
2
8
机具折旧费
工程机具

200
2
9
机具折旧费
保洁绿化机具

200
2
10
物业维护服务
电梯维保费

9600
2
11
物业维护服务
中央空调维保费

30240
3.2
12
物业维护服务
消防维保费

48000
2
13
物业维护服务
柴油发电机维保

10000
2
14
物业维护服务
电气检测费

15000
2
15
物业维护服务
防雷检测费

6000
2
16
物业维护服务
灭火器检测费

2000
2
17
物业维护服务
外墙清洗费
平方.次
25000
3.2
18
物业维护服务
化粪池清掏费

3000
2
19
物业维护服务
垃圾清运费

1200
3.2
20
物业维护服务
植物摆放费

4000
3.2
21
物业维护服务
烟道清洗费

3000
2
22
物业维护服务
植物修剪费

2000
2
23
物业维护服务
植物日常养护

1000
2
24
物业维护服务
除四害费

2500
2
25
物业维护服务
餐厨垃圾清运

1500
2
26
物业维护服务
灶具维修费

3554.29
2
27
餐饮餐食服务
早餐

11
/
28
餐饮餐食服务
午餐

21
/
29
餐饮餐食服务
晚餐

21
/
30
餐饮餐食服务
小炒主荤

30
/
31
餐饮餐食服务
小炒次荤

22
/
32
餐饮餐食服务
小炒汤

18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经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③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和报告正文的签字盖章页。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④如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⑤如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投标人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等),须以经审计的投标人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2.4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累计不低于400万元(含税)的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范围:办公楼楼宇物业服务(非住宅)业绩。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若为单项合同,单项合同的累计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含税金额为准;若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的订单/结算单,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业绩金额以订单金额累计值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结算单,则以结算单累积金额为准)。每个单项或框架合同均须提供至少1张对应合同项下的发票进行佐证,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若未提供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则该合同的累计金额不予认定。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投标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物业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审查以上情形相关承诺。
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6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2.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投标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投标函。
2.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8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款0元的不涉及开票信息]。平台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人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递交投标文件。请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5.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5.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10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罗嘉/张超瑞/何倩文/张鹏程/罗海强/王朝航/邓利/彭义淋/魏晓东/李哲
电话:028-87381805
电话:133881767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uojia.zgtj@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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