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15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为准)招标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15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15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包)编号:20220901020146668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15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吉木萨尔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含交流侧装机150MW(直流侧与交流侧按照容配比1.35:1配置)、37.5兆瓦/150兆瓦时储能系统及附属消防、环保、生活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光伏区及配套设施,以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以150MW光伏电站及配套 37.5MW/150MWh储能设施分别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2回35kV储能线路接入立新吉木萨尔光伏升压汇集站35kV开关柜进线柜为止,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120小时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详见《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吉木萨尔县30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接入系统的批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七、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吉木萨尔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采购、安装和施工工作以及运维相关附属设施及工具采购(不含组件、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储能系统采购,以上设备为甲供设备及材料)。工程由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建设交流侧装机150MW光伏区,以150MW光伏电站及配套 37.5MW/150MWh储能设施分别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2回35kV储能线路接入立新吉木萨尔光伏升压汇集站35kV开关柜进线柜为止,实现所有设备满负荷带电安全稳定运行120小时(或15天)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含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通信线路开通办理、防雷检测、消防验收等)。其他未详细列出但属于本项目不可缺少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本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相比以往项目有较大不同,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规定为准。
八、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
九、工期要求:
1.计划并网日期:2023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
2.计划工期:2022年10月30日前开工,2023年9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2023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总工期 395天(开工当日不计入总工期)。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2020年、2021年均盈利不得亏损(以利润表中净利润值为准),提供投标人2020年及2021年(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上要求。
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5个单个容量不低于50兆瓦的独立光伏电站设计业绩,且所提供的设计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设计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设计工作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个单个容量不低于50兆瓦的独立光伏电站施工业绩,且所提供的施工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业绩须为已完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施工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竣工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竣工证明日期为准,提供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施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施工工作且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4.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本条规定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为准。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2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本条规定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其他要求”6.2条为准。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到2022年09月23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五、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3)保证金账号:收款账户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0154802893729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层办公楼-五楼招标代理公司) |
联系人:戴露儿 |
联系人:孔姣姣 |
电话:010-83052428 |
电话:0931-8565306 |
邮箱: |
邮箱:LYZB1112@163.com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2-09-23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0-09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