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规则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16-F1076
三、采购需求:该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招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规则仪1 |
套 |
10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2 |
规则仪2 |
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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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87.50万元。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含原三级)。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公示时限: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2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需求修改建议函”(附件4),联系我室并提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处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郇成成、谭晓宇
电 话: 0411-80856940(军0331-856940)
0411-80856939(军0331-856939)
邮 箱: HJDLJTXYCGZX@163.com
地 址:大连市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