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NNZC2022-J3-030310-HDZB)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预算金额145.17万元
招标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招标联系人宁柏琪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雅丽0771-588513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NNZC2022-J3-030310-HDZB)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NNZC2022-J3-030310-HDZB)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委托,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拟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
项目预算:壹佰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1451737元)
二
、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其他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9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本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六、采购人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宁柏琪 0771-582682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号浩天花园综合楼1210-1212号房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谢雅丽 0771-5885139
七、监管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5826232
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5885139
发布时 间:2022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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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2-J3-01584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全流程电子化评标)竞争性谈判文件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
目录2022年12月23日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项目所属区划:南宁市青秀区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
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
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2-J3-01584
项目所属区划:南宁市青秀区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一、总则19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19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4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
七、其他事项28六、验收28五、成交及合同25四、评审及谈判2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22二、谈判文件21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6第四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34第三节评标报告34第二节评审原则34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30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30
第六章合同文本69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66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62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48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8第一节封面格式37
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一、项目基本情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NNZC2022-J3-030310-HDZB)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84
(2)合同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如甲方要求合同日期延长,则合同期限顺延。(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编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所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并将材料报送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提交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林地使用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在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林木采伐设计及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疫木、古树处理设计技术服务费和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在取得林地使用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存在林地未批先用,完成时限相应顺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需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地块十三储备项目至地块二十六储备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报告编制和内业外业的服务费用(报告的编制和报批,材料村委、乡镇盖章以及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现场核查);(2)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林木采伐设计,达到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负责将成果上报有关林业部门并获得批准通过。(3)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代理服务费;(4)服务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承担本项目必要的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完成整个项目实地调查、一般测量、分析、评价工作,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有关深度要求,且费用由服务方承担;(5)包含疫木、古树处理设计技术服务费和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费用,如地块范围内存在疫木或古树,开展疫木处理或古树处理方案的设计、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及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再单独计取。(6)该项目全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如所涉及的一切评审费、会务费和在外调查期间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预算金额:145.1737万元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其他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联合体竞标。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要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本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9日09时30分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
1.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9日09时30分后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25.2条”,否则后果自负。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zfcg.gxzf.gov.cn/reformColumn/ZcyAnnouncement10016//3UG1CjY3yp3yHf90ak96A==.html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广西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3.网上查询地址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要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7.(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本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9.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8.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25.2条”,否则后果自负。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名称: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771-5826826项目联系人:宁柏琪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附件:电话:0771-5885139项目联系人:谢雅丽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5885139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号浩天花园综合楼1210-1212号房
第二章采购需求2022年12月23日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3.电子竞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下载专区)2.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现场申请方式见网址:http://www.ccgp-guangxi.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8354055.html?utm=a0003.39a112b4.cmp001.d0002.f0464b20ff2a11eb873141bf9e381949(广西政府采购网)/网上申请方式见网址: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下载专区-南宁市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1.采购文件
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说明:
服务需求一览表 | |||||||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 |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1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 | 1 | 项 | ▲一、服务范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地块十三储备项目至地块二十六储备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二、服务内容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占用林地资源进行资料收集和补充外业调查,负责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图件的制作;内容须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2、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设计和古树疫木处设计,负责相关验收工作,达到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负责将成果上报有关林业部门并获得批准通过。3、在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编制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问题需作出解释时,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采购人答复。▲三、项目政策及规范依据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2、本次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其他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四、服务成果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含图件)一式四份。2、林业部门颁发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及林木采伐许可证原件各一份。3、疫木、古树处理的验收材料或相关批复一式二份。▲五、工程地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地块十三储备项目至地块二十六储备等14个储备项目地块位于青秀区伶俐工业园。 | 145.1737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二、合同履行期限:(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编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所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并将材料报送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提交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林地使用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在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林木采伐设计及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疫木、古树处理设计技术服务费和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在取得林地使用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存在林地未批先用,完成时限相应顺延。(2)合同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如甲方要求合同日期延长,则合同期限顺延。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四、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一年(自报告成果通过最终评审之日起计)。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五、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各个项目实际情况,成交人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取得林地使用行政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批复后,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对项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核算(批复面积×中标单价)后支付各项目费用。六、竞标报价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报告编制和内业外业的服务费用(报告的编制和报批,材料村委、乡镇盖章以及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现场核查);(2)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林木采伐设计,达到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负责将成果上报有关林业部门并获得批准通过。(3)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代理服务费;(4)服务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承担本项目必要的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完成整个项目实地调查、一般测量、分析、评价工作 ,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有关深度要求,且费用由服务方承担;(5)包含疫木、古树处理设计技术服务费和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费用,如地块范围内存在疫木或古树,开展疫木处理或古树处理方案的设计、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及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再单独计取。(6)该项目全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如所涉及的一切评审费、会务费和在外调查期间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方自行承担。2、竞标报价的形式(1)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部分:1)报价形式:竞标人的竞标单价不能超过预算单价0.75万元/公顷,否则竞标无效。2)项目结算价计算为:按照行政许可批复的面积*成交人的最后成交单价。(2)采伐许可设计部分:1)报价形式:竞标人的竞标单价不能超过预算单价0.024万元/公顷,否则竞标无效。2)项目结算价计算为:按照行政许可批复的面积*成交人的最后成交单价。3、如本项目最后的结算总价累计相加超过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整(¥1451737.00),则按照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整(¥1451737.00)结算,超出部分,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竞标人应当承担全部风险。七、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采伐设计费用预算表详见附件1。八、本项目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采伐许可设计由一家单位完成。九、其他要求:1、竞标人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2、竞标人在竞标时应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竞标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明以及近期1个月(2022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竞标人所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必须符合和满足该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要求。4、竞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所有人必须为竞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中提供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人提供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真假核实,成交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并上报财政部门进行处理。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必须按照附件2要求填写,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递交,否则竞标无效。 |
4、上述费用包含疫木、古树处理设计技术服务费和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费用,如发生疫木处理、古树处理方案的设计、验收及专家评审等相关费用不再单独计取。3、以上收费按照《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林建协〔2018〕15号)收费标准下浮50%后计取,不考虑调整系数。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设计费用=收费基价×调查总面积。1、使用林地可行行报告编制费用=基础费用+基价×实物工作量。附件1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采伐设计费用预算表 | |||
地块名称 |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用(万元)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设计(万元) |
地块十三地块十四地块十五地块十六地块十七地块十八地块十九地块二十地块二十一地块二十二地块二十三地块二十四地块二十五地块二十六 | 187.563 | 187.563公顷×0.75万元/公顷=140.6722万元备注:0.75万元/公顷=收费标准1.5万元/公顷×(1-50%) | 187.563公顷×0.024万元/公顷=4.5015万元备注:0.024万元/公顷=收费标准0.048元/公顷×(1-50%) |
金额合计: | 145.1737万元(备注:财政备案采购预算按145.1737万元计取) | ||
备注 | 本项目所列地块面积(187.563公顷)为预估面积,实际面积以最终履行合同行政许可批复的面积为准。 |
1、使用林地可行行报告编制费用=基础费用+基价×实物工作量。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最后报价表附件2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采伐设计费用最后报价表 | |||
地块名称 |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用(万元)①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设计(万元)② |
地块十三地块十四地块十五地块十六地块十七地块十八地块十九地块二十地块二十一地块二十二地块二十三地块二十四地块二十五地块二十六 | 187.563 | 187.563公顷× 万元/公顷= 万元 | 187.563公顷× 万元/公顷= 万元 |
合计金额③=①+②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万元)备注:(1)竞标人的首次竞标报价及最后竞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整(¥1451737.00),否则竞标无效。(2)合计金额仅用于本项目评标用,项目结算价计算为:按照行政许可批复的面积*成交人的最后成交单价。(3)本项目所列地块面积(187.563公顷)为预估面积,实际面积以最终履行合同行政许可批复的面积为准。 |
附件3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4、上述费用包含疫木、古树处理设计技术服务费和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费用,如发生疫木处理、古树处理方案的设计、验收及专家评审等相关费用不再单独计取。3、以上收费按照《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林建协〔2018〕15号)收费标准下浮50%后计取,不考虑调整系数。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设计费用=收费基价×调查总面积。
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具体要求 |
3.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 否。 |
5.2 | 联合体竞标要求 | 无 |
6.1 | 是否允许分包 | R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
12.1.1 |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年6月-2022年11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年6月-2022年11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4.竞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必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2.1.2 | 商务文件组成 |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采购文件有要求)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上述材料必须在规定盖章处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12.1.2 | 技术文件组成 | 1.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组织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售后服务方案(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注:上述材料必须在规定盖章处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12.1.3 | 报价文件组成 | 1.响应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上述材料必须在规定盖章处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12.2 | 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 | 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不可涂改,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采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 |
15.2 | 响应报价要求 | 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6.2 | 竞标有效期 | 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 |
17.1 | 谈判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20.1 |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1 |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6 | 备份响应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 |
21 |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26.2 | 负偏离要求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项。 |
26.2 | 谈判的顺序 | 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参与谈判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通过电脑摄像头向谈判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谈判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无法核实谈判对象有效身份证明的,谈判小组将拒绝其谈判。 |
26.2 | 评审价相同时成交原则 | 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R依次按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由谈判小组推荐代表随机抽取。 |
2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29.5 | 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 | 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 | 以书面形式 |
31.2 |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 (1)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部门;联系电话:0771-5885139通讯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号浩天花园综合楼1210-1212号房 (2)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部门;联系电话:0771-5826826 通讯地址: 南宁市悦宾路 1 号 |
31.2 |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 | 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0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 |
31.6 | 受理投诉方式 | 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620室 联系电话:0771-5826232 |
33 | 采购代理费 | 1.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是 □ 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货物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固定采购代理收费人民币18613元。4.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
34.1 | 解释 | 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
34.2 | 其他 | 1.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4.自然人竞标的,谈判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2.定义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
2.6“售后服务”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5“竞标”是指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12“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2.9“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4.谈判费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3“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
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转包与分包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1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特别说明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8.谈判文件的构成二、谈判文件(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9.供应商的询问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1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内容处理。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13.计量单位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4.竞标的风险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3响应报价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谈判保证金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竞标有效期
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谈判只接收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谈判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提交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四、评审及谈判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5.2响应文件解密25.1首次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如有)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谈判小组成立
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谈判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1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南宁市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25日。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五、成交及合同
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履约保证金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31.询问、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1.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验收六、验收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1本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3.代理服务费七、其他事项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既有中小企业制造服务,也有大型企业制造服务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服务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4.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线上渠道:登录中征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选择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融资贷款。具体操作方式见《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文(文件公开网址详情见:“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AdministrativeRegulations/AutonomousRegion/9830442.html)(1)线上渠道: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nnggzy.org.cn)“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融资银行和南宁市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专栏信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凭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35.政采贷相关说明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1响应文件开启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1.确认谈判文件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谈判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
3.符合性审查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由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商务技术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谈判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报价评审15)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3.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谈判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4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4.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谈判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1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谈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谈判程序
4.8对谈判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7谈判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2)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人员名单;(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4.6谈判小组应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谈判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
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报价权利退出谈判。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最后报价。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最后报价
5.8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全流程电子化评标多轮报价设置了上线控制价,即预算价);(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5.7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5.6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
1.评审原则第二节评审原则6.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评标价=竞标报价。6.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5.10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9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1.3谈判小组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1.2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1.1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2条规定的顺序推荐),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1.成交标准第三节评标报告(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2.录音录像。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1.保密。第四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全流程电子文件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年月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页码)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页码)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页码)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年月日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页码)七、必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页码)六、资格声明函…………………………………………………………………(页码)五、供应商直接关联关系信息表………………………………………………(页码)
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注: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五、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注: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资格声明函六、资格声明函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按本项目响应文件‘第三章’‘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完整提供证明材料。(4)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特此承诺。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七、必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事业单位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不能参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全流程电子文件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监狱企业证明》。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监狱企业证明》,接受社会监督。日期:年月日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
六、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页码)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页码)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页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页码)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页码)九、售后服务方案……………………………………………………………(页码)八、组织服务方案……………………………………………………………(页码)七、服务需求偏离表…………………………………………………………(页码)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地址: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年龄:职务:姓名:性别:
附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采购人名称):(如有委托时)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项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2……3…………1……2……3…………二1……2……3…………1……2……3…………...1……2……3…………1……2……3…………项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2……3…………1……2……3…………二1……2……3…………1……2……3…………...1……2……3…………1……2……3…………分标号(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服务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技术职称 | 身份证号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技术职称 | 身份证号 | ||||
企业资质等级 | 资格证书编 号 |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银行 | 账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可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用户单位验收证明。附表: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格式自拟)六、供应商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附件在响应文件中页码 |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 | 验收报告 | 用户评价 |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所竞分标:七、服务需求偏离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项号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需求 | 响应文件承诺 | 偏离说明 | ||||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参数要求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偏离说明 |
1 | …… | … | 1 ……2 ……3 ………… | …… | … | 1 ……2 ……3 ………… | |
2 | …… | … | 1 ……2 ……3 ………… | …… | … | 1 ……2 ……3 ………… | |
... |
5.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服务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中“服务需求一览表”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八、组织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附表A: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可按此格式自制)根据第二章要求及供应商自身能力编制,格式自拟。后附附表A、附表B售后服务承诺书由竞标人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其中要包含售后服务承诺书。九、售后服务方案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性质 | 注册地址 | 服务技术人员数量 | 联系电话 |
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附表B: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可按此格式自制)注:关于项目涉及的所有售后服务机构均在本表注明,包括供应商本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本项目中的职责 | 响应时间 | 到达现场时间 |
总协调人 | ||||||||||
售后人员 | ||||||||||
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可按此格式自制)注:可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响应分标:分标(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
姓名 | 页码 | 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如有)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
资质证书编号 | |||
其他资质情况 | |||
联系电话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页码) | 专业(页码) | 职称(页码) | 本项目中的职责 | 项目经历 | 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 |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小组人员近1个月(2022年11月)缴纳社保证明。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可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文件(封面)全流程电子文件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
一、响应函………………………………………………………(页码)报价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致:(采购人名称):响应函一、响应函二、响应报价表…………………………………………………(页码)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按本项目响应文件‘第三章’‘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完整提供证明材料。(4)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开户名称: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地址: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特此承诺。银行账号:开户银行: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设计费用=收费基价×调查总面积。1、使用林地可行行报告编制费用=基础费用+基价×实物工作量。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二、响应报价表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采伐设计费用最后报价表 | |||
地块名称 |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用(万元)①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设计(万元)② |
地块十三地块十四地块十五地块十六地块十七地块十八地块十九地块二十地块二十一地块二十二地块二十三地块二十四地块二十五地块二十六 | 187.563 | 187.563公顷× 万元/公顷= 万元 | 187.563公顷× 万元/公顷= 万元 |
合计金额③=①+②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万元)备注:(1)竞标人的首次竞标报价及最后竞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整(¥1451737.00),否则竞标无效。(2)合计金额仅用于本项目评标用,项目结算价计算为:按照行政许可批复的面积*成交人的最后成交单价。(3)本项目所列地块面积(187.563公顷)为预估面积,实际面积以最终履行合同行政许可批复的面积为准。 |
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4、上述费用包含疫木、古树处理设计技术服务费和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费用,如发生疫木处理、古树处理方案的设计、验收及专家评审等相关费用不再单独计取。3、以上收费按照《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林建协〔2018〕15号)收费标准下浮50%后计取,不考虑调整系数。
本企业自愿参与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在此郑重承诺: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参与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近三年在知识产权领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失信行为。所参与的项目不对其他单位及个人的知识产权构成侵权。如经核查确有违反上述承诺应遵守的行为,本企业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政采云”平台合同编号:第六章合同文本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
4.1成交通知书…………………………………………………………………(页码)四、第四部分合同附件…………………………………………………………(页码)三、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页码)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页码)一、第一部分合同书……………………………………………………………(页码)合同目录
4.7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4.6响应服务技术资料表………………………………………………………(页码)4.5响应报价表…………………………………………………………………(页码)4.4响应函………………………………………………………………………(页码)4.3采购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页码)4.2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页码)
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谈判小组评定,(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根据项目情况而定,不得超过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4.9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页码)4.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页码)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采购文件及“响应报价”(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2成交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2.1.3质量:需执行的其他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1.2.1.2数量:1项;1.2.1.1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1.2.1标的物1信息1.2标的物
1.4.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各个项目实际情况,成交人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取得林地使用行政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批复后,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对项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核算(批复面积×中标单价)后支付各项目费用。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人民币,含税)。1.3价款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1.5.2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2)合同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如甲方要求合同日期延长,则合同期限顺延。(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编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所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并将材料报送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提交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林地使用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在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林木采伐设计及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疫木、古树处理设计技术服务费和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在取得林地使用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存在林地未批先用,完成时限相应顺延。1.5.1合同履行期限:1.5标的物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和质量保证期1.4.2发票开具方式:纸质发票。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欠付金额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标的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标的物价格的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违约责任1.5.4质量保证期:一年(自报告成果通过最终评审批复之日起计)。1.5.3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承诺提供售后等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有效电子公章时生效。1.8合同生效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住所:住所: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2.1.3“标的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维保、物业服务、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3知识产权标的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标的物将要运至或者实施或者安装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2装运标的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包装和装运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标的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8.3乙方应确保项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投标文件一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注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合同。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质量保证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及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11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延迟交货/交付标的物或者在途标的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标的物的风险负担2.8.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其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酿成重大事故(工作日系统中断一天以上)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项目总价的30%。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不可抗力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标的物的,那么需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15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2.14税费2.13.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7.1标的物交付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标的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检验和验收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9计量单位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约定送达地址”为收件地址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通知和送达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21履约保证金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为电子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合同份数2.22.2本合同(R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2.22.1本合同(R是□否)为中小企业‘政采贷’可融资合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事项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2.22中小企业政策
2.4.2装运标的物的要求和通知:由乙方全程负责运输2.4.1包装和装运专用条款(如果有):(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2.3.2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知识产权归属: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2.6.2采伐许可设计部分:2)项目结算价计算为:按照行政许可批复的面积*成交人的最后成交单价。1)报价形式:竞标人的竞标单价不能超过预算单价0.75万元/公顷,否则竞标无效。2.6.1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部分: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符合验收要求
2.9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欠付服务费额度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上限按照《合同书》约定执行。2.6.4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各个项目实际情况,成交人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取得林地使用行政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批复后,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对项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核算(批复面积×中标单价)后支付各项目费用。2.6.3如本项目最后的结算总价累计相加超过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整(¥1451737.00),则按照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整(¥1451737.00)结算,超出部分,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竞标人应当承担全部风险。2)项目结算价计算为:按照行政许可批复的面积*成交人的最后成交单价。1)报价形式:竞标人的竞标单价不能超过预算单价0.024万元/公顷,否则竞标无效。
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2.17.1标的物交付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标的物交付时,乙方在15日内发起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3.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乙方标的物或者在途标的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
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按照《合同书》约定执行。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甲方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生效。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甲方参照《南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管理办法》(南财采[2019]217号)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项目验收:3.1其他:验收小组对照合同中各服务参数进行验收,与合同一致即为合格。服务需求一览表符合谈判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变动,提交服务成果后验收付款。
5.2验收资料要求5.1验收内容根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5、验收内容及资料要求:4、验收产生的费用首次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后续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
序号 | 验收内容 | 验收标准 |
1 | 交货产品数量 | 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
2 | 交货产品的质量文件 | 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竞标产品服务需求偏离表 |
4 | 交货产品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竞标产品服务需求偏离表 |
5 | 售后服务承诺 | 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方案 |
6 | 其他工作 | 按照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及响应文件的全部响应内容验收 |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4)到货核验单(需采购核验人、复核人及乙方交货人三方签字盖章)、产品拍照图片、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三包凭证、产品的检测报告、原厂质保承诺函等;(3)采购合同;(2)响应文件;(1)采购文件;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格式)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质疑项目的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成交结果□采购过程□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采购人名称: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
供应商: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格式)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邮编:地址: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地址:被投诉人1:
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项目的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谈判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
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
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
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2-J3-01584
项目所属区划:南宁市青秀区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
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
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2-J3-01584
项目所属区划:南宁市青秀区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二、谈判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评审及谈判
五、成交及合同
六、验收
七、其他事项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
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第二节评审原则
第三节评标报告
第四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节封面格式
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
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第六章合同文本
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第一章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零
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NNZC2022-J3-030310-HDZB)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12
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
预算金额:145.1737万元
采购需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地块十三储备项目至地块二十六储备项目)使
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报告编制和内业外业的服务费
用(报告的编制和报批,材料村委、乡镇盖章以及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现场核查);(2)按照国家和广西壮
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林木采伐设计,达到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审
批要求,负责将成果上报有关林业部门并获得批准通过。(3)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代理服务费;
(4)服务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承担本项目必要的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完成整个项目实地调查、一般测
量、分析、评价工作,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有关深度要求,且费用由服务方
承担;(5)包含疫木、古树处理设计技术服务费和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费用,如地块范围内存在
疫木或古树,开展疫木处理或古树处理方案的设计、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及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
所发生的费用,不再单独计取。(6)该项目全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如所
涉及的一切评审费、会务费和在外调查期间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编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所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
成项目的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并将材料报送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提交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林地
使用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在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林木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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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设计及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疫木、古树处理设计技术服务费和疫木处理过程档案建立、验收在取得林地
使用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核)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存在林地未批先用,完成时限相应顺延。
(2)合同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如甲方要求合同日期延长,则合同期限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其他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
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
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9日09时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
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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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络上传至南宁市本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
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
商应要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
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
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
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
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25.2条”,否则后果自负。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
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9日09时30分后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zfcg.gxzf.gov.cn/reformColumn/ZcyAnnouncement10016//3UG1CjY3yp3yHf90ak96A==.html
3.网上查询地址
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广西南宁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南
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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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
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
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获取热线服
务帮助。
7.(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
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
络上传至南宁市本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
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
商应要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
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
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
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8.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
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25.2条”,否则后果自负。
9.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
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项目联系人:宁柏琪
联系电话:0771-5826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号浩天花园综合楼1210-1212号房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雅丽
电话:0771-5885139
附件:
1.采购文件
2.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现场申请方式见网址:
http://www.ccgp-guangxi.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8354055.html?utm=a0003.39a112b4.cm
p001.d0002.f0464b20ff2a11eb873141bf9e381949(广西政府采购网)/网上申请方式见网址:
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下载专区-南宁市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3.电子竞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
-下载专区)
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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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
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 |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1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 | 1 | 项 | ▲一、服务范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地块十三储备项目至地块二十六储备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二、服务内容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占用林地资源进行资料收集和补充外业调查,负责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图件的制作;内容须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的编 | 145.1737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四、服务成果 |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含图件) |
一式四份。 |
制要求进行编制。2、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设计和古树疫木处设计,负责相关验收工作,达到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负责将成果上报有关林业部门并获得批准通过。3、在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编制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问题需作出解释时,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采购人答复。▲三、项目政策及规范依据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2、本次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其他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2、林业部门颁发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及林木采伐许可证原件各一份。3、疫木、古树处理的验收材料或相关批复一式二份。▲五、工程地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地块十三储备项目至地块二十六储备等14个储备项目地块位于青秀区伶俐工业园。 | |||||||
▲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 | 二、合同履行期限: | 二、合同履行期限: | 二、合同履行期限: | 二、合同履行期限: | 二、合同履行期限: | 二、合同履行期限: | 二、合同履行期限: |
▲ | (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编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所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 | (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编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所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 | (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编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所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 | (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编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所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 | (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编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所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 | (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编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所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 | (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编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设计所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2.16合同中止、终止
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
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检验和验收
2.17.1标的物交付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
向甲方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标的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
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
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通知和送达
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约定送达地址”为收件地
址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
址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
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
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
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22中小企业政策
2.22.1本合同(是□否)为中小企业‘政采贷’可融资合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融
资事项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2.22.2本合同(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2.23合同份数
本合同为电子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
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
另行编制条款号。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
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4.1包装和装运专用条款(如果有):
由乙方全程负责运输
2.4.2装运标的物的要求和通知:
符合验收要求
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2.6.1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部分:
1)报价形式:竞标人的竞标单价不能超过预算单价0.75万元/公顷,否则竞标无效。
2)项目结算价计算为:按照行政许可批复的面积*成交人的最后成交单价。
2.6.2采伐许可设计部分:
1)报价形式:竞标人的竞标单价不能超过预算单价0.024万元/公顷,否则竞标无效。
2)项目结算价计算为:按照行政许可批复的面积*成交人的最后成交单价。
2.6.3如本项目最后的结算总价累计相加超过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整
(¥1451737.00),则按照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整(¥1451737.00)结算,
超出部分,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竞标人应当承担全部风险。
2.6.4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各个项目实际情况,成交人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
人书面验收合格,取得林地使用行政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批复后,由供应商与采购人
对项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核算(批复面积×中标单价)后支付各项目费用。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欠付服务费额度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
责任,违约金上限按照《合同书》约定执行。
2.9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标的物或者在途标的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乙方
2.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
人,并在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3.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7.1标的物交付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
向甲方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标的物交付时,乙方在15日内发起验收,并可
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
验收小组对照合同中各服务参数进行验收,与合同一致即为合格。服务需求一览表符合谈
判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变动,提交服务成果后验收付款。
3.1其他:
项目验收:
1、甲方参照《南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管理办法》(南财采[2019]217号)
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
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
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甲方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甲
方与乙方签字盖章生效。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
应当存档备查。
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
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按照《合同书》约定执行。
4、验收产生的费用首次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后续验收费用由乙方
支付。
5、验收内容及资料要求:
根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
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5.1验收内容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序号 | 验收内容 | 验收标准 |
1 | 交货产品数量 | 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
2 | 交货产品的质量文件 | 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竞标产品服务需求偏离表 |
4 | 交货产品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竞标产品服务需求偏离表 |
5 | 售后服务承诺 | 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方案 |
6 | 其他工作 | 按照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及响应文件的全部响应内容验收 |
5.2验收资料要求
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
(3)采购合同;
(4)到货核验单(需采购核验人、复核人及乙方交货人三方签字盖章)、产品拍照图片、
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三包凭证、产品的检测报告、原厂质保承诺函等;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谈判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
项为: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14个储备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设计(项目编号:NNZC2022-J3-030310-HDZB)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
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
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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