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逸仙湖公园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1-442000-04-02-74623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吴德华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佩仪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逸仙湖公园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逸仙湖公园改造工程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招投标核准[2022]77号,项目代码:2211-442000-04-02-74623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逸仙湖公园改造工程位于中山市石岐区,项目建设面积共17.54万平方米,其中陆域面积为7.89万平方米,水域面积为9.65万平方米,平均水深约2.5m。需进行水体修复的面积为92597.39平方米,景观水池更新改造3911平方米。根据公园的建成时间线及场地的特征,对于近期改造部分、使用情况良好区域、在建区域以微改造的方式进行完善,其余功能区从整体上重新统筹规划,按照动静相结合、人文与自然相协调、全龄多元化方面考虑,以一条环湖跑道作为特色主线,串联核心功能区,塑造一带两湖六园的结构。本项目引水对逸仙湖进行补水、换水处理,水循环工程最大管径DN1000,引水泵站规模38000m3/d。截污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系统,湖体周边存在隐藏排口、后岗涌闸口倒灌等,岸上地表雨水直接汇入湖内,对水体水质造成影响,需完善截污控源措施。公园通过鱼类调控、透明度提升、沉水植物群落构建、食物网构建、生态优化等工程,打造“清水态”草型水生态系统,提升湖泊自净能力。公园外部连接道路升级改造共4条,分别为步云里(269.95米)、青云街(204.413米)、步云里横路(231.923米)、湖山路(182.061米),均为城市支路及以下等级,合计888.347米。园内共有三座桥梁建设改造,桥梁最大桥长60米,单跨小于40米,最宽4米。
建设内容包括景观提升工程、截污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基底环境改善工程、水生态修复及复氧工程、引水换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等。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总投资为9044.4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 6672.54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72.94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58.72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14.22万元。(注:投标阶段参考以上建设规模,最终确定的建设规模以工程可研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
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测量、物探、地质钻探等;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景观提升工程、截污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基底环境改善工程、水生态修复及复氧工程、引水换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等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树木处置方案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设计任务书。
3.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50个日历天)
勘察周期:
(1)勘察测量方案(2份)及电子版(1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日历天内;
(2)勘察测量报告(8份)及电子版(1份),提交勘察测量方案且经审查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12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个日历天内;
(2)初步设计回复及修订稿(含编制概算书)(4份),初步设计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
(3)施工图设计报审稿(4份),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
(4)施工图修订稿(20份),施工图出具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
注:主要服务时限由“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计划约50个日历天(不包含后续施工现场设计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要求:
4.2 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 诚信要求: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同时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非联合体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均需同时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若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联合体单位(勘察单位)勘察资质均要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4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4.5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4.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且设计任务必须由牵头单位独立完成,勘察任务必须由联合体投标成员的勘察单位独立完成。其中牵头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联合体单位(勘察单位)勘察资质均须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4.7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日程安排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逸仙湖公园改造工程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招投标核准[2022]77号,项目代码:2211-442000-04-02-74623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逸仙湖公园改造工程位于中山市石岐区,项目建设面积共17.54万平方米,其中陆域面积为7.89万平方米,水域面积为9.65万平方米,平均水深约2.5m。需进行水体修复的面积为92597.39平方米,景观水池更新改造3911平方米。根据公园的建成时间线及场地的特征,对于近期改造部分、使用情况良好区域、在建区域以微改造的方式进行完善,其余功能区从整体上重新统筹规划,按照动静相结合、人文与自然相协调、全龄多元化方面考虑,以一条环湖跑道作为特色主线,串联核心功能区,塑造一带两湖六园的结构。本项目引水对逸仙湖进行补水、换水处理,水循环工程最大管径DN1000,引水泵站规模38000m3/d。截污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系统,湖体周边存在隐藏排口、后岗涌闸口倒灌等,岸上地表雨水直接汇入湖内,对水体水质造成影响,需完善截污控源措施。公园通过鱼类调控、透明度提升、沉水植物群落构建、食物网构建、生态优化等工程,打造“清水态”草型水生态系统,提升湖泊自净能力。公园外部连接道路升级改造共4条,分别为步云里(269.95米)、青云街(204.413米)、步云里横路(231.923米)、湖山路(182.061米),均为城市支路及以下等级,合计888.347米。园内共有三座桥梁建设改造,桥梁最大桥长60米,单跨小于40米,最宽4米。
建设内容包括景观提升工程、截污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基底环境改善工程、水生态修复及复氧工程、引水换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等。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总投资为9044.4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 6672.54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72.94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58.72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14.22万元。(注:投标阶段参考以上建设规模,最终确定的建设规模以工程可研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
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测量、物探、地质钻探等;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景观提升工程、截污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基底环境改善工程、水生态修复及复氧工程、引水换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等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树木处置方案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设计任务书。
3.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50个日历天)
勘察周期:
(1)勘察测量方案(2份)及电子版(1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日历天内;
(2)勘察测量报告(8份)及电子版(1份),提交勘察测量方案且经审查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12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个日历天内;
(2)初步设计回复及修订稿(含编制概算书)(4份),初步设计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
(3)施工图设计报审稿(4份),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
(4)施工图修订稿(20份),施工图出具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
注:主要服务时限由“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计划约50个日历天(不包含后续施工现场设计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要求:
工程勘察资质 (3项中必须符合其中1项) |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
工程设计资质 (4项中必须符合其中1项) |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
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 |
4、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4.2 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 诚信要求: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同时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非联合体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均需同时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若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联合体单位(勘察单位)勘察资质均要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4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4.5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4.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且设计任务必须由牵头单位独立完成,勘察任务必须由联合体投标成员的勘察单位独立完成。其中牵头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联合体单位(勘察单位)勘察资质均须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4.7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2号 | 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9号裕乐苑20A |
邮 编:528400 | 邮 编: 528400 |
联系人:吴德华 | 联系人:陈佩仪、刘大雷 |
电 话:0760-88223282 | 电 话: 13226098589、13680189582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gdzsdjb@163.com | 电子邮件: gdjdjlizs@163.com |
网 址:/ | 网 址:/ |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 监督部门名称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 88333919/8838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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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地址 |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1号 |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3-01 1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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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23-03-01 17:3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23-03-06 17: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3-03-07 17: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3-03-10 17:3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03-13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3-27 09:30 |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 2023-03-27 08:40 | 开标时间 | 2023-03-27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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