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520000202200031u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公司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招标联系人何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851-85801820
中标公司海南跃丰医疗器械供应链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文件预览: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GZWH-2022-21112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发售稿).pdf GZWH-2022-21112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发售稿).pdf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GZWH-2022-21112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200031U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内容 |
中标金额(元) |
1 |
海南华蓝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吉浦路与嘉洋路交叉口西北侧壹栋贰层:A05 |
医疗设备 |
4195000 |
ppp项目: 否
三、公告期限
时间:2022-11-24至2022-11-2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遵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下浮20%收费。
收费金额:3.95万元
五、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日期:2022-10-28
定标日期:2022-11-23
评审日期:2022-11-23
评审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琦、李磊、熊晓丽、潘春秋、李正春
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项目联系人: 何老师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飞山街83号
联系方式: 0851-85258015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名称: 项目二部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D座
联系方式: 0851-85801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二部
电话: 0851-85801820
七、附件(PDF格式、除采购文件外还要上传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文件预览: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GZWH-2022-21112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发售稿).pdf GZWH-2022-21112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发售稿).pdf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P520000202200031U项目编号:P520000202200031U
采购人: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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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一、招标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价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六、投标保证金账户
第二章投标须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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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供应商须知正文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其他
二、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
第四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医疗设备】
二、资格审查表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一节资格性审查
三、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第二节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一、评标原则
二、评标方法
三、评分标准
四、评标流程
五、定标原则
六、废标条款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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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参数(规格)要求
第六章合同条款
第六章通用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一节通用合同格式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
报价部分
投标函
医疗设备-投标函
投标书
一、价格部分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系统生成)
医疗设备-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自导)
分项报价表
资格审查部分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内容
二、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响应部分
响应性文件
投标响应内容
三、投标响应部分
其他通用部分
四、其他通用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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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采购政策
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一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ZWH-2022-211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200031U
采购主要内容:医疗设备
采购数量:1批
预算金额:5000000
医疗设备:5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b34b8ca59aa04a6a81b72b153581d44b-20221028155559335
医疗设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
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2年资信证
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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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对下列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
2.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
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
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07日23时59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售价:0
医疗设备:
投标保证金额(元):5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
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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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0版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与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医疗设备: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
)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
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中小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的,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属于哪种企业就提供哪种声明函)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旋转方式:螺旋等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所投标设备若后续接入医院信息系统,需免费开放和承担相应的接口费,安装地
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各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请提前了解相关
防疫政策,做好核酸检测,开标当天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进入交易中心的,可提前1小时联系代理机构处理。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b34b8ca59aa04a6a81b72b153581d44b-20221028155559335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飞山街
联系方式:0851-8525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目二部
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
联系方式:0851-85801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二部
电话:0851-858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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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邀请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
2.项目编号:GZWH-2022-21112
3.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200031U
4.项目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产品包,投标人不得
将产品包拆分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00000元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2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体内容以“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价格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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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本项目
的招标文件及缴费(交易中心电话:0851-85971822)。
3.获取招标文件的价格: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2.开标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
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
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
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
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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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
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
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
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
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
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
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
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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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
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
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
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
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
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
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
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
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
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b34b8ca59aa04a6a81b72b153581d44b-20221028155559335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
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
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
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
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
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
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
向财政部报告。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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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件2:投标人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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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声明函将可能对外公开,请认真、慎重填写。
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③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
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提供由本公司制造的货物,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品的货
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①声明函将可能对外公开,请认真、慎重填写。
②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必
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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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
目名称)招标采购,提供由本公司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①声明函将可能对外公开,请认真、慎重填写。
②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可不提供《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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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表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 ||||||||||||||||||
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b34b8ca59aa04a6a81b72b153581d44b-20221028155559335 | 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 ||||||||||||||||||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 ||||||||||||||||||||
进行调整。 | 进行调整。 | 进行调整。 | 进行调整。 | 进行调整。 | 进行调整。 | 进行调整。 | 进行调整。 | 进行调整。 | 进行调整。 | 进行调整。 | 进行调整。 | 进行调整。 | |||||||||||||||||||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
行业名称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大型 | 中型 | 中型 | 小型 | 小型 | 微型 | ||||||||||||||||||||
农、林、牧、渔业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Y≥20000 | 500≤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50≤Y<500 | Y<50 | ||||||||||||||||||||
工业*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X≥1000 | 300≤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20≤X<300 | X<20 | ||||||||||||||||||||
工业*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Y≥40000 | 2000≤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Y≥80000 | 6000≤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300≤Y<6000 | Y<300 | ||||||||||||||||||||
建筑业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Z≥80000 | 5000≤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X≥200 | 20≤X<200 | 20≤X<200 | 5≤X<20 | 5≤X<20 | X<5 |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Y) | 万元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
零售业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交通运输业*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
仓储业*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邮政业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b34b8ca59aa04a6a81b72b153581d44b-20221028155559335万元 | b34b8ca59aa04a6a81b72b153581d44b-20221028155559335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住宿业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餐饮业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信息传输业*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说明: |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 | |
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2.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 | 2.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 | 2.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 | 2.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 | 2.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 | |
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 | 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 | 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 | 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 | 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 | 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 |
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 | 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 | 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 | 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 | 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 | 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 |
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 | 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 | 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 | 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 | 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 | 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 |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 |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 |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 |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 |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 |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 |
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 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 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 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 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 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 |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 |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 |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 |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 |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 |
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 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 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 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 ||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 ||||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 |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 |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 |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 |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 | |
数代替。 | 数代替。 | b34b8ca59aa04a6a81b72b153581d44b-20221028155559335 | b34b8ca59aa04a6a81b72b153581d44b-20221028155559335 | b34b8ca59aa04a6a81b72b153581d44b-20221028155559335 | b34b8ca59aa04a6a81b72b153581d44b-20221028155559335 |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 |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 |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 |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 |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 | |
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 | 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 | 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 | 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 | 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 | 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 |
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 | 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 | 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 | 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 | 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 | 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 |
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 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 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 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 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 |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GZWH-2022-21112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200031U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内容 | 中标金额(元) |
1 | 海南华蓝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吉浦路与嘉洋路交叉口西北侧壹栋贰层:A05 | 医疗设备 | 4195000 |
ppp项目:否
三、公告期限
时间:2022-11-24至2022-11-2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遵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
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下浮
20%收费。
收费金额:3.95万元
五、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日期:2022-10-28
定标日期:2022-11-23
评审日期:2022-11-23
评审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琦、李磊、熊晓丽、潘春秋、李正春
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
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飞山街83号
联系方式:0851-85258015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名称:项目二部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D座
联系方式:0851-85801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二部
电话:0851-85801820
七、附件(PDF格式、除采购文件外还要上传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单价、服务要求)
附件:
lGZWH-2022-21112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发售稿).pdf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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