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国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李超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雄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丹娜0311-820605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安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 | 河北雄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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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9-19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0-09 09:00 |
安国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国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总承包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面积 20216.03 亩,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所需的总投资为50762.75万元,平均每亩土地投资 25110.15元。2.3计划工期:5年 2.4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通过招标选定安国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联营合作方,与当地政府授权的国企成立联营公司,以联营公司作为运作平台,合作进行安国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在项目合作期限内完成项目投资、实施,由社会资本投资方合作开发建设、管理项目,具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面内容: 潜力调查、选址、勘测→承担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立项申报→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程施工→项目验收→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进一步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勘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和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测绘或规划设计、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3.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书面承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9至2023-09-2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雄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书面承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 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09 09:00 ,地点为 河北雄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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