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画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生态补水工程考古勘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xcfcs-2025004
预算金额12.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少斌0535-5636783
招标代理机构烟台鑫诚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颖0535-5654326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6
公告正文
画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生态补水工程考古勘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TXCFCS-202500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 一、招标条件 本画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生态补水工程考古勘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 12.3 万元,招标人为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紫荆 山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画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生态补水工程考古勘探项目,按一个包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画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生态补水工程考古勘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画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生态补水工程考古勘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 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1.2 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1.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业务培训证 书》或《考古发掘领队证书》;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7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烟台市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楼一楼会议室(蓬莱区南关路 124 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烟台市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楼一楼会议室(蓬莱区南关路 124 号)七、其他 1、服务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 5 日历天内完成考古勘探工作方案的编制,上 报地方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考古勘探工作方案通过批复后,25 日历天内完成实地勘探、编 制勘探报告、上报、移交等工作,满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批复的要求。 2、服务地点:烟台市蓬莱区紫荆山街道南关路以南,画河西岸。 3、取费标准及采购预算:不高于国家文物局(90)文物字第 248 号文件《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文物办 1997 年 24 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建设项目涉及的考古调查与勘探费问題的通知>》等标准。本项目参照普通勘探,全费用综合单价不超过 4 元/平方米,勘探面积暂按 30677 平方米,考古勘探费用为 12.3 万 元,最终结算价款完工后按实际勘探面积结算。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在进行的普通勘探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古文化遗存,如发现的遗迹现象需根据《国家文物保护 法》、《考古勘探工作规程》和《山东文物保护条例》进行重点勘探,至探明遗迹的范围、布 局等,需重点勘探的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追加重点勘探的面积,并按照实际重点勘探的 面积和重点勘探的单价支付相应费用,重点勘探综合单价不超过 40.00 元/平方米。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5、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紫荆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烟台市蓬莱区西关路 92 号 联 系 人:刘少斌 电 话:0535-5636783 电子邮件:294924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烟台鑫诚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 124 号蓬莱住建局南楼二楼 联 系 人: 王颖 电 话: 0535-5654326 电子邮件: pljs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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