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机房建设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303.5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tz-tjzgs-24014
预算金额303.58万元
招标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戴女士0311-665382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佳萌186311199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公告正文
2024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机房建设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机房建设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HBTZ-TJZGS-24014),招标人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4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机房建设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机房建设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报价表;
1.2.2项目属性:项目式招标
1.2.3采购预算:3035842.7元(不含税)
1.2.4工期:货到时间:2024年12月5日前。安装时间:货到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测试调试时间:货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系统集成调试。
1.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年
1.2.6交货地点:天津市行政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2.7质量要求:合格。
1.2.8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1.3本项目划分: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合计 3035842.7元,分项报价限价详见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具有机房系统建设或网络通信系统建设类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200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框架协议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三)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
(4)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5)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投标人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6)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潜在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重要产品(超融合系统(一)、超融合系统(二))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22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入网站https://www.cuecp.cn,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招标文件才可参与投标)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须拥有“沃支付”并成功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1.4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需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办理“沃支付”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接受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5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后发送主题为“项目编号+XXX公司开票信息表”的邮件至hbtxzb03@vip.163.com邮箱,开票信息表模版及电子招标投标使用指南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3hPEfoBwIdlnPDKMcdRv0g,提取码:nq8a。
4.1.6文件获取联系人:戴女士,联系人座机:0311-66538283,联系人手机:166311774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3时00分。
5.2.1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上传递交。投标人须将“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下载中心—使用角色为投标人”的全部文件下载并认真阅读详细内容。
5.2.2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2.3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
5.2.4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
6.2 样品递交的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151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22-273329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65号金兴科技大厦4层
联系人:梁佳萌、刘玲
电话: 18631119962、15522128788
电子邮件:47971189@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部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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