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灯光球场改造工程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单位灯光球场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2024-JKELQL-G1007
2.3最高投标限价:533498.00元
2.4建设地点:吉林省内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计划工期:80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97972356@qq.com)。
4.3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 址:吉林省
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0431-885951856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人:都军
电话:0431-8110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