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正在招标
- 招标产品: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导率仪/电导率测定仪,超声探伤仪/超声波探伤仪,其它气体检测仪器
- 招标编号:GZCSJL2022-010
- 仪器网 2022-08-11 17:47:33 点击 1 次
- 【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招标】,招标编码为【GZCSJL2022-010】,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多功能电导率测定仪、在线溶解性气体测定仪、水生生物超声波探测仪】,投标截止到【2022-08-31 14: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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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ZCSJL2022-010
项目名称:珠江委西江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标段二)
一、采购需求:预算金额:493.6万元
设备名称
数量
在线溶解性气体测定仪
1
线码标记系统
2
水生生物射频芯片跟踪记录仪
5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多功能电导率测定仪
1
水生生物超声波探测仪
1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投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8)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1日 至 2022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21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21楼会议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
联系方式:李工 020-85116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20-21楼
联系方式:陈工 020-87371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7371500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