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农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检查考评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23]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超027-826550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农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检查考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23] 01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3-03649
3、项目名称:农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检查考评评估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75.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市农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出具考评结果。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fscg.whszfcg.com:9090/wuh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且请老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CA的用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0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进行响应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进行响应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4、本项目类型: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信用融资:(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6、政府采购保函:(1)相关政策: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27.17.40.162:8000/zfcgGuarantee.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香港路259号
联系方式:027-85333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健康街2号塔子湖组团I地块S3栋 办公A单元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超
电   话:027-8265507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