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护舱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ctc-21-66
项目名称: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护舱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护舱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和安装、售后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2、产品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颁发《型式检验报告》及使用透明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2016年以后);3、生产厂商和代理企业都应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代理企业具备生产厂商授权证明,证明中应包括代理区域等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至 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
1、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代理企业应提供生产厂商授权证明;
5、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颁发《型式检验报告》及使用透明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
注: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号
联系方式:池荧0429-3103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层
联系方式:李凯024-22744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凯
电 话: 024-2274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