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新路延伸线(刺桐大桥-晋江大桥)快捷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招标补遗书(第一号)
招标编号:晋设招20240313003
致各投标人:
现对晋新路延伸线(刺桐大桥-晋江大桥)快捷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款“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修改为:“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在线发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正文第3.5.2条内容修改为:
(1)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公路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福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福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市政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为了证明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反映“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特征的(如工程名称、隧道(或下穿通道)长度等),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业绩为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条款内容修改为:““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补遗书附件一,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正文第3.5.4条内容修改为:
(1)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公路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福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福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若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市政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为了证明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特征的(如工程名称、隧道(或下穿通道)长度等),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业绩为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5、本项目不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信用分使用次数。
6、招标文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b条款内容修改为:“b.上述业绩要求在2019年1月1日之后获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审定(公路项目)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市政项目),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7、招标文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b条款、d条款内容修改为:
“b.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保或税务机构出具的缴纳时间为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往前追溯八个月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社保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如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
d.上述业绩要求在2019年1月1日之后获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审定(公路项目)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市政项目),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8、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3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原则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勘察设计服务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服务的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等情况,招标人可以重新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勘察设计服务的中标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服务的中标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等情况,招标人可以重新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服务的中标人,依此类推。招标人也可以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参投第一标段,即视同响应参投第二标段“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服务”和接受定标原则。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款中“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入第二位,评标价最低得分为零分。”修改为:“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计入第四位,评标价最低得分为零分。”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的内容修改为:
“各评审因素(评标价、信用分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评分满分值的80%(低于满分值80%的视为无效),且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取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计入第四位)。”
11、本项目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费用为勘察设计费用的10%,该费用是完成本项目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评审、交通、会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12、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中“一、投标函”中的“同时,我方承诺:本投标价最终受“合同条款”第7.1款的约束和调整。”修改为“同时,我方承诺:本投标价最终受“合同条款”第12.1款的约束和调整。”因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函由系统生成,投标人无法修改,投标、评标时视同为已修改。
1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若有)”中标注b条款、e条款内容修改为:
“b.项目完成情况:公路项目业绩为“施工图设计已批复或审定”,市政项目业绩为“施工图审查合格”,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填报。
e.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业绩为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1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统一修改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
招标人: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2024年3月14日
附件一: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与投标的晋新路延伸线(刺桐大桥-晋江大桥)快捷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项目,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不符,我方将自愿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