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晋设招202305190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带路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丽玉0595-82952929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晋设招20230519006
芯智造产业园(集成电路小微工业园二期)勘察设计项目于2023年 6 月 15 日在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广东顺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成员)
资格能力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项目业绩
①南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道路工程PPP项目工程设计;
②上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
设计项目负责人
张金星
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编号
20134300629
勘察负责人
杨庆兵
勘察负责人注册编号
AY184401407
勘察设计周期
(1)设计周期:30日历天内完成各期初步设计(含设计方案优化),50日历天内完成各期施工图设计;
(2)勘察周期:20日历天内提供各期初步勘察报告,30日历天内完成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各期岩土勘察报告。
注:本项目拟分期实施,各期勘察设计周期及启动指令以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书为准。
勘察设计费
1、设计费金额和计算办法
(1)招标人公布的工程设计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984万元(签约设计费金额)。设计费总额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的设计方案调整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以及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费、氡检测费用、评审费、专家费、图纸印刷等各项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本项目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设计费费率。设计费费率定为1.64%,设计费费率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不变;招标时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暂按工程费用限额计算,最终结算以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的各期各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汇总为准(施工图预算无需送财审的,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预算审核价为准)。
2、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
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147.6万元(签约勘察费金额),按实结算,最终勘察费用构成及收费标准为:
(1)土(岩)层勘察:87元/米,按实际钻孔进尺深度结算;
(2)波速测试:1160元/孔,按实际孔数结算;
(3)抽水测试:2320元/孔,按实际孔数结算;
备注: 
①岩土层具体包括未、中、微风化岩层、碎块状强风化岩层。砂土状强风化岩层归为砂土层。
②工程量的确认:以招标人代表现场确认的勘察工程量为准。
③以上勘察费已包含:a.勘察人完成勘察工作任务全过程、各环节的全部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补勘费用;b.勘察人负责搜集资料、查清地下埋藏物的相关费用;c.勘察人安全生产防护、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安全保卫的相关费用;d.勘察人负责场地定位、水电接口等作业条件的相关费用。
④其余未明确勘察项目已包含在上述所列项目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土层、岩层、波速测试、抽水测试、岩土工程设计、时程反应分析、补勘、桩基验槽等工程勘察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检测事项的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充分考虑工程勘察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中标后,以招标人代表现场确认的勘察工程量调整工程勘察收费金额,其他因素不得作为调价的依据。
3、本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1131.6万元。。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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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示时间: 2023年 6 月 16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祖志、林志明、卢阳明、李剑雄、叶熙、苏志斌、李榕燕
彭荧珊、李建武 。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芯未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一期1号楼14层 ,邮编:  362200  ;
   电话: 0595-85818989,传真:     /      ;
   联系人:   丁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带路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福建省晋江市迎宾路572号 ,邮编:  362200  ;
   电话:  0595-82952929/15959888893  ,传真:    /    ;
   联系人:     陈丽玉  。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监督部门
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333 号晋兴成发大厦15-17 楼办公室(佰翔酒店对面);
电话:0595-85684406。
日期:2023年 6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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