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成交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13030224014723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晶0335-8080610
中标公司河北银之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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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成交公告 | ||||||||||||||||||||||||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发布时间: 2024-06-28 | ||||||||||||||||||||||||
采购项目编号:
Z1303022401472301
采购人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采购人联系方式: 0335-3555316 采购人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秦皇岛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服务北里18-4-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35-8080610 项目实施地点 : null null null 采购内容: #detail#C#_@_@A#_@_@911301006690619805#_@_@河北银之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_@_@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华清南街16号方北小区(鑫水园)4号住宅楼01单元302#_@_@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_@_@null#_@_@#_@_@#_@_@null#_@_@650000#_@_@null#_@_@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评估服务完成之日止。#_@_@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_@_@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_@_@null#_@_@null#_@_@0#_@_@88#_@_@#filename#中小企业声明函#_#pdf#_#44e9d277-9ce5-471e-b254-d98ffd757f52@_@第二十二条承诺函#_#pdf#_#52628faa-5dfe-4f73-b88a-e402720527a4@_@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终稿#_#pdf#_#5dd06370-5f8f-4563-b38d-6cb2f6c13d25@_@ 采购公告期: 0001年01月01日
开标地点: null 评标地点: 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原采购人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萍、李立刚、张敏(采购人)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980)文及相关规定,成交价在100万以下的部分按1.5%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 9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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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成交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4-06-28 | ||||||||||||||||||||||||||||||||||||||||||
一、项目编号: Z1303022401472301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王萍、李立刚、张敏(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975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980)文及相关规定,成交价在100万以下的部分按1.5%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原采购人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 联系方式: 邸骏苒 0335-3555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秦皇岛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服务北里18-4-1 联系方式 : 王晶、王欢 0335-8080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晶、王欢 电话: 0335-8080610 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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