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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2024年沿线各地区应对突发情况人员、机械储备议价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djxzl24-01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2024年沿线各地区应对突发情况人员、机械储备议价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2024年沿线各地区应对突发情况人员、机械储备公开议价采购(公告编号:XZDJXZL24-01)确定成交候选人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确定的成交候选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标段Ⅰ:商都县鑫德土石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标段Ⅱ:商都县鑫德土石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标段Ⅲ:正镶白旗亿通土石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标段Ⅳ:锡林浩特市永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标段Ⅴ:锡林浩特市永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标段Ⅵ:流标
标段Ⅶ:商都县鑫德土石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标段Ⅷ:商都县鑫德土石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自2024年6月3日至6月6日止4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提出,市电:0479-2279335。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实行实名制,应在规定时限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招标方监察部门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招标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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