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待补至功山段建设工程(寻甸段)项目功山梧桐经济服务区评估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方林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博0871-656385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7
公告正文
重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待补至功山段建设工程(寻甸段)项目功山梧桐经济服务区评估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重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待补至功山段建设工程(寻甸段)项目功山梧桐经济服务区评估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重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待补至功山段建设工程(寻甸段)项目功山梧桐经济服务区评估项目重新进行固定资产评估及经营性损失评估。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8-18 09:22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寻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2651088) |
备注: |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待补至功山段建设工程寻甸段指挥部 | 经办人: | 方林祥 |
办公电话: | 1364885241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熊博 |
办公电话: | 0871-65638568 | 移动电话: | 15288012884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300236001001 |
标段名称: | 重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待补至功山段建设工程(寻甸段)项目功山梧桐经济服务区评估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2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07 09:00 |
开标地点: | 寻甸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重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待补至功山段建设工程(寻甸段)项目功山梧桐经济服务区评估项目重新进行固定资产评估及经营性损失评估。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资产评估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资产评估工作,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工;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资质要求: | 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①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②固定资产评估:投标人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提供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产备案网上截图;③经营性损失评估: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注: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为资产评估负责人。 ②、拟派本项目经营性损失评估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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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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