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三公局翠溪园15-17号楼保障型租赁住房(健康驿站)改造项目经理部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2GS-CXY-JXZB-001-... | 项目名称: 二公司翠溪园项目通用机械招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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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翠溪园15-17号楼保障型租赁住房(健康驿站)改造项目经理部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翠溪园15-17号楼保障型租赁住房(健康驿站)改造项目经理部 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GS-CXY-JXZB-001-2023(租赁) 1.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天津市红桥区翠溪园保租房改造项目,始建于2002年,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本工程为装饰改造工程,改造后作为保租房,二类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改造后使用年限延续原结构后续使用年限。天津翠溪园保租房健康驿站防疫改造工程位于天津市红桥区竹山路,改造区域建筑面积为18700平方米。平时作为公寓式保租房,疫情时作为健康驿站。 拟建场区原为居民小区房,需要对室内进行拆除,场区地形较为平坦。周边配套道路通顺,为红桥区成熟地块,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设计图纸未落实确定,招标数量核算存在差异,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翠溪园15-17号楼保障型租赁住房(健康驿站)改造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机械设备已具备招标租赁条件。 2.2招标内容:相关机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1相关机械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合法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简介: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设备质量及供应。 5、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 6、具有相关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设备组织生产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2月10日17:00至2023年12月16日10: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17:00至2023年12月16日10:00。 4.2 招标文件购买:收取3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12月16日10:00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各单位汇入标书款时请避开月末五天之内)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翠溪园项目相关机械招标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1184475108@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1-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01月02日 10:00 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2日 10:00时止,2024年01月02日 10:0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标。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4年01月02日 10: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避免每月末后5天)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翠溪园项目相关机械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1-01 6.付款方式 1.租期约定:租期自机械设备经组装调试、第三方检测、其技术性能达到应达到使用指标后开始计算。 2、付款方式: 机械结算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 剩余 30 %在上次支付后3个月内以 √ 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 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且应组织供货,甲方将积极筹集资金,到位后及时支付贷款。 打“ √ ”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 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6 个月;( )9 个月; ( ) 12 个月;( )24 个月;; 3、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招标人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中标人应给予理解、支持。 注:具体执行条款及停工期租赁费等的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8.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翠溪园15-17号楼保障型租赁住房(健康驿站)改造项目经理部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双环路与龙泉道交口西南侧中交三公局翠溪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昌新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和钰华街交叉口中化道达尔加油站旁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邮 编:301800 传 真:022-60370631 公司联系人:齐 峰 电话:022-6037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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