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连市教育城域网宽带扩容服务等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4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g2022-zx36
预算金额17.49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傅博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2
公告正文

2022-06-2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教育局的委托,就大连市教育城域网宽带扩容服务等项目监理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ZZCG2022-ZX36

二、项目内容:大连市教育城域网宽带扩容服务项目监理(A包)

大连市教育城域网运行维护项目监理(B包)

电子期刊及数字图书资源服务项目监理(C包)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注:本项目采购预算: 17.49万元(宽带扩容服务项目监理7.63万元,运行维护项目监理8.55万元,电子期刊及数字图书资源服务项目监理1.31万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项目评审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四、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到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单位同时在多包(两个以上,含两个)排名第一,则按照由A、B、C的先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五、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7月6日止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售。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六、磋商文件的售价:¥500.0元(人民币)只接受现金、电汇或对公银行转账付款,不接受第三方如支付宝、微信等付款方式,电汇或对公银行转账须注明项目编号和款项用途。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12日13:30时—14:00时(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逾期不予接受。

八、磋商时间:2022年7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九、 采 购 人:大连市教育局

电 话:0411-84623384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

十、 招标代理人: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傅博 电 话:0411-84390287-809

传 真:0411-84390217-802 电子邮箱:dlzz@dl.cn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营业部305164282950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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