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
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财政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概况: 对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和服务提供商。
(2)工程建设规模: 2台工程车加装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地铁五号线及其东延段
(4)工程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数量):本项目对广州地铁五号线东延段2台工程车加装车载防护系统,并在相关正线及场段安装配套地面设备、系统软件等及配置一套工程车运用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交验、培训等全过程,期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技术资料提交等全过程服务。投标人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招标控制价:4,175,000.00元
(8)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9)交货地点:广州市
(10)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设备(铁路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或铁路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行车安全监控系统)的制造商(具备相应的生产企业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设备及相关服务的项目(类似业绩指上款第②点所述的铁路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或铁路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行车安全监控系统。),并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3.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一。
③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时(2023年6月12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④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3年5月17日17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0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17时至2023年6月12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12日 09 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指引。
②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的时间为
2023年6月12日08时45分至2023年6月12日09时00 分, 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本部第08开标室。(电子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
5.4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6. 开标
开标时间:2023 年6月12日09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z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s://www.mtrmart.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 资格的确定方式
若本项目满足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项目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 其他
9.1招标人连续两次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需要调整招标方式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9.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9.3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 编:510330 邮 编:510080
联 系 人:余工、杨工 联 系 人:邓工、梁工
电 话:020-83154876/83154835 电 话:020-37860734、0741
电子邮件:yushangjie@gzmtr.com 电子邮件:dengjunqiang@ebidding.com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联 系 人: /
电 话:(020)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东座
电 话:(020)87593291
11. 附件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查询到存在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21)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真实、有效。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财政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概况: 对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和服务提供商。
(2)工程建设规模: 2台工程车加装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地铁五号线及其东延段
(4)工程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数量):本项目对广州地铁五号线东延段2台工程车加装车载防护系统,并在相关正线及场段安装配套地面设备、系统软件等及配置一套工程车运用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交验、培训等全过程,期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技术资料提交等全过程服务。投标人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招标控制价:4,175,000.00元
(8)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9)交货地点:广州市
(10)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设备(铁路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或铁路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行车安全监控系统)的制造商(具备相应的生产企业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设备及相关服务的项目(类似业绩指上款第②点所述的铁路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或铁路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行车安全监控系统。),并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3.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一。
③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时(2023年6月12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④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3年5月17日17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0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17时至2023年6月12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12日 09 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指引。
②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的时间为
2023年6月12日08时45分至2023年6月12日09时00 分, 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本部第08开标室。(电子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
5.4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6. 开标
开标时间:2023 年6月12日09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z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s://www.mtrmart.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 资格的确定方式
若本项目满足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项目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 其他
9.1招标人连续两次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需要调整招标方式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9.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9.3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 编:510330 邮 编:510080
联 系 人:余工、杨工 联 系 人:邓工、梁工
电 话:020-83154876/83154835 电 话:020-37860734、0741
电子邮件:yushangjie@gzmtr.com 电子邮件:dengjunqiang@ebidding.com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联 系 人: /
电 话:(020)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东座
电 话:(020)87593291
11. 附件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7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9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11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13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4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6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7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18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19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1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22 | 汕头市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24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5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27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
28 |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
29 | 广东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0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1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32 |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3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4 | 广东锦标科技有限公司 |
35 |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6 |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7 | 国迈建设有限公司 |
38 |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9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40 | 北京源鸿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1 | 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42 | 中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43 |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44 | 深圳汇成岩土技术有限公司 |
45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46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47 | 康安帅(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210499) |
48 | 肖国仕(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178519) |
49 | 赵侃(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5201529471) |
50 | 成德江(监理工程师注册号:51008347) |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查询到存在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21)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真实、有效。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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